离婚后子女有什么责任(离婚后子女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父母离婚后,孩子成年后有责任照顾无抚养权的一方吗?
孩子成年后有责任照顾不直接抚养方
结婚后生育孩子,因感情上出现裂痕导致离婚,未成年孩子就由另一方抚养问题。你说父母离婚,孩子归爸爸管,你问孩子长大后有责任照顾妈妈吗?
我的回答,肯定有责任照顾妈妈。其理由如下:
1,从情理上,子女对妈妈有生育之恩。妈妈"十月怀胎"经受酸甜苦辣,长大的胎儿在母体子宫羊水里,两腿乱瞪,妈妈翻江倒海的折磨,生产过程如过鬼门关,要忍受10级痛苦。虽然有痛苦,看到来到人间的小生命,当妈妈的都视为掉下的肉,当作宝贝一样喜爱。在婴儿期,当妈妈的倾注了无尽的心血,一会喂奶,一会把尿,一会处理拉屎。有多少日日夜夜吃不上饭,睡不好觉。妈妈给孩子生命是最大的恩,一辈子报答不完。
2,从法律上规定了成年子女对妈妈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做为成年子女对年迈妈妈尽赡养人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照顾妈妈的特殊需要。比如常去看看,有病床前服伺陪伴。
3,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虽然父母离婚,孩子归爸爸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的母亲,按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会支付部分抚养费直至成年独立生活为止,在这期间,也会定期探望子女。反过来,子女长大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不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上述两种义务不以子女是否和自己共同生活和父母是否对子女尽了抚养义务为前提,也就是说是一种绝对义务。
有一种例外,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可以免除,那就是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子女,与养父母建立了亲子关系,和亲生父母的亲子关系随之解除。这种情况下,婚生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对亲生父母不具有赡养义务,但子女主动对亲生父母进行赡养的,国家予以提倡和鼓励。
孝敬父母是一种义务,更是一种美德!!愿天下的父母都得到悉心的照料!
这个问题,虽然从法的角度,可以解读。但是,在现实中,有太多的问题,矛盾,情感,纠葛,难以理伸。让很多离异家庭,陷入深深的困惑。
对于离异的家庭,无论男方或女方,如果离异后,一方对子女不管不问不抚养,把自己当成了“天然独″,而一旦人老珠黄,混不下去了,却又惦记起被他(她)们抛弃的子女来,乞求子女“拉一把″。面对这种情况,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的一方,从内心深处是无法接受的。对“下山摘桃子″的一方,万般憎恨。理所当然地会极力反对,也是人之常情!
惩罚那些不负责,不尽抚养子女的无德之人,符合民意,顺应社会!法不能容情,法不能让这些人逃脱惩罚!
抚养权
抚养权是父母对婚生或非婚生子女的具有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与子女共同生活。
夫妻离婚一般会导致夫妻一方失去抚养权,另一方虽无抚养权但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赡养
赡养主要是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的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了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经济困难时有权利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但并不是说父母经济水平良好时,子女就不需要赡养父母了,赡养义务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子女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赡养父母的义务。
因此,负有抚养义务的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离婚后无抚养权的一方仍有赡养的义务。
夫妻离婚,尤其是有婚生未成年子女时,务必会涉及小孩的抚养问题,可能由父亲直接抚养,也有可能由母亲直接抚养。
未直接抚养的一方父母并不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可通过探视、给付抚养费等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那么,未直接抚养的或者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孩子长大后需要对其进行赡养吗?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
1、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抚养方同样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当父母拒绝抚养时,子女可请求给付抚养费,要求履行抚养义务;
2、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等,并不能成为子女拒绝赡养父母的理由。
3、实践中,若是存在以下情况,法院视情况可能会支持子女不给付赡养费。但,对父母进行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义务并不能免除。
(1)子女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收入、自身尚不能独立生活;其家庭收入也不能维持本地基本生活。(2)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的人身犯罪行为,比如杀害、虐待、遗弃、强奸等。
综上:抚养和赡养是两回事,两者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未(直接)抚养不等于可以不赡养。
最后的啰嗦:
虽然在法律上规定子女在无特殊情况下需要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相信天下没有哪个父母会既不抚养自己的孩子,还在老了之后厚颜无耻的要求子女给予他们赡养费。如果有,那么这样的人即使得到了赡养费也会在道德上遭到全社会的谴责和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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