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种类有哪些(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种类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种类有哪些规定解析:
工厂强制要求员工加班,有支付加班费,这违反劳动合同法吗?为什么?
我也遇到过很多这样的工厂,虽然有支付加班费,但是同样违反劳动合同法,强制要求员工加班,除非遇到特殊情况,极少数是合法的。
但是呢,这种问题又很难解决,有很多工厂都不是按合同法的要求来做,当然,对于他自己的一种经营很不利,所以会出现强制加班的情形,一般情况,员工也无能为力。只好拿人钱受人管!![流泪][流泪]
要看你所说的“强制要求加班”的具体情况而论。
劳动法明确规定,因抢险救灾、抢修等紧急情况下,劳动者必须服从单位要求加班。因单位突发性紧急情况需要应急处理的,劳动者也不能拒绝加班。
还有季节性较强的单位经与工会协商并报人社局批准实行综合工时的,只要在批准的一个周期内工休时间平衡的,忙时劳动者也不得拒绝(严格来说这不算加班)。
单位依法支付加班费,且保障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每日加班不超过三小时(不包括上述应急情况)。
实际上,很多单位都将基层劳动者的收入与加班挂钩,即所谓“多劳多得”——劳动者一方面希望收入高些,另一方面也反对长期较长时间的加班。因此,劳动者需要与单位协商,在不伤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加班。
我见过一家在香港上市的民营企业做得不错:他们每月底由员工申报五天工作制/六天工作制(依法支付加班费),单位统计后,统筹排班。既考虑到一些年轻人想休息多一些,又考虑到一些中年人想多赚点钱。
综上所述,若非单位骨干,既想收入高又想不加班,这就像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劳动者需要平衡,单位也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