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合同解除吗(劳动者主动离职单位给补偿吗)
收稻智客问答丨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劳动合同是否自动解除?
这个我觉得应该算自动离职,但劳动合同不等于自动解除。
一、不辞而别只能说员工没有请假,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给劳动合同关系不大。
二、既然是不辞而别,你们人事部门可以换直接通知对方回来上班或请假,如果员工拒不执行,可以按照公司劳动纪律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只有开除后劳动合同才能算是解除。
三、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出事,你们还有连带责任,如果联系不上该员工,至少也应先通知一下对方家人问明原因,告知对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没有上班,按照公司规定开除处理,这样才和你们没啥关系了,否则家属闹起来也是很麻烦的。
总之,自动离职只是个人行为,和解除劳动合同没啥关系,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务关系还是合法的,也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不知我的回答是否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我觉得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与其本人联系,确认其真实意思,或通过登报等方式促其回来上班,如上述作法均无回应,可按旷工处理,达到若干时间,予以除名。这样做比较稳妥,也可免除日后麻烦。
感谢邀请回答!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上并不存在劳动合同自动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员工单方解除或公司单方解除)。
因此,遇到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不要抱有自动解除的幻想和侥幸心理,公司要积极采取行动,建议可以这么操作:
1、 当员工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返岗通知书》,告知员工返回公司正常上班的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按公司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并告知逾期不返岗的后果。
2、《返岗通知书》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建立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业,解除前记得通知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3、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快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如果无法确认送达地址,可以使用员工入职时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里的地址,如若无法核实,也可用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邮寄方式使用EMS,回执单妥善保存,时间点要控制好,留下证据。
通过这样的处理不仅充分履行了公司的告知义务,也履行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合法程序,规避了法律风险,做到有理有据。
在员工不辞而别,在没有办理请假或辞职的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旷工天数达到可以解除的严重程度时,可按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劳动合同解除决定,并将解除通知送达员工,这才是有效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公司平时要做好员工管理,对于员工出勤状况需及时掌握,在面对特殊情况时依法作出处理,掌握主动权。
一、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或者一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单方面解除,没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二、员工自动离职的风险
员工不辞而别(自动离职),是不能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劳动关系仍然在用人单位,还属于你单位的人,因此用人单位不及时处理,存在着极大的人事风险,如该员工自动离职期间出现事故,用人单位是脱不了干系的。
三、员工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
用人单位一旦发现员工自动离职,应及时处理:
(一)、及时与该员工或其家人、亲朋好友联系,请其回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经与该员工或与其家人、亲朋好友联系,该员工拒绝回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或联系不上的,登报声明,限期回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三)、逾期未回单位,连续超过15天的,用人单位按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开除处理。
(四)、根据开除决定书,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纸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邮寄该员工居住地或登报声明。
员工不辞而别不等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用人单位如果要规范劳动纠纷,建议在制度里有明确规定-----缺勤多少天可解除劳动关系,并在员工缺勤天数达到后,做出劳动关系解除的决定,在公司公告栏公布,同时发送正式函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若没有以上行为,员工仍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员工申请离职,公司认为员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履历有影响吗?
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对于公司职员重新履职肯定是有影响的,因为入职前有些公司会做履历调查;如果是普通员工就不一定有影响了。
公司如果要开除员工,首先,公司要出具证明员工确实违反达到除名的条款规则,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一般只构成警告,调岗或劝退。
违反以下规则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本条可以理解为多次违反,目无组织纪律,故意犯错等;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本项着重点在经济损失。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违背真实的情况下签订或变更的无效劳动合同;
5、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遵规守纪是作为员工的本分,所以还是别出格的好,犯错是要承担对等的后果。
如果应聘的下一家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这样一份离职证明肯定有影响的。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离职证明上是不能有离职原因的。你可与公司领导协商要求重新出具一份离职证明。如果他不出具而你因为这份离职证明导致找不到工作,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要求公司改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针对这种情况,有两个问题需要确认。
一、员工已申请离职且经批准,公司还能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吗?
这个明显有冲突,虽然员工写了离职申请,然后公司又辞退,最终应当只能确认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公司说员工违法规定,公司应出具相应的证据,而不时公司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二、因公司辞退,对员工履历有影响吗?
1、如果走的是干部身份的档案路线,而且这个记录会放到你档案里的话,那么肯定会有影响,不过这种影响一般只影响你后续在有编制的岗位或事业单位工作。
2、如果是私企,那么影响不大,但也不是说没有影响,至少在进入大型企业就会有,因为他们都会进行背景调查。如果不进行背景调查的企业,那么这种情况基本没有影响。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首先,员工正常申请离职,用人单位依流程审批,这是法律赋予劳资双方的权利,员工依法行驶正常的离职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其次,员工按照规定流程申请离职,用人单位予以审批,而后又在离职证明上说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辞退,这样肯定会对员工在下一家用人单位求职时产生不利影响。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应向单位提出异议,并要求单位撤销原离职证明,重新出具符合事实的离职证明。如用人单位不同意,直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投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完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单位拒不出具符合事实的离职证明,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如给自己求职带来损失或离职证明给劳动者带来损害的,保留好证据,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依法维权,有条不紊,不卑不亢!
——小黄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