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凭分公司合同变更范本是怎么样的(分公司租房要以总公司名义还是分公司)

法律观点 2025-07-18 4
分公司租房要以总公司名义还是分公司解析:
  1. 租赁合同可以私自修改吗?
  2. 2025年租赁合同承租人变更流程?
  3.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和终止怎么写?

租赁合同可以私自修改吗?

合同上有涂改是否有效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2025年租赁合同承租人变更流程?

第一种情况,变更给第三人。这里所说的变更是由承租人去变更的;所谓第三人,即与该租赁房屋无相关人员,可以是路边卖唱的,也可以是街上遛狗的,总是非亲非故。此种情况需满足两个条件即可变更:

1.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第二种情况,变更给共同居住人。需满足条件:

1.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

2.新的承租人必须是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

当然,所谓纠纷都是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产生的,特别是中国人可能对协商这种玩意特别不感冒。所以法律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第三种情况,变更给非共同居住人的亲属。这种情况出现在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又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情形,只要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协商不一致,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和终止怎么写?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和终止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写作。
对于变更而言,应该明确变更的条款和内容,以及变更的原因和影响,同时需要得到所有合同当事人的同意或签署。
对于转让而言,应该明确转让的对象和价格,以及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手续等,同时需要得到原合同当事人和新合同当事人的共同确认和签署。
对于终止而言,应该明确终止的原因和时间,以及需要遵守的终止程序和约定,同时需要得到所有当事人的同意或签署。
在具体写作中,应该注意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以及尽可能避免发生纠纷和争议。

(一)合同内容改变。合同变更不是合同消灭、订立新的合同,只是当事人双方因为情势变更或者双方达成合意,在先前订立的合同基础之上对原来的合同进行了修改,变更了合同的权利义务,变更之后的合同仍然是原来的合同,没有新设立一个合同。

(二)合同主体不变。我们国家的《民法典》(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合同变更合同主体不变,也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不变更,如果签订合同的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有一方变更,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属于权利义务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