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存款怎么调查取证(离婚存款怎么调查取证信息)
离婚时前妻告知无共同存款,今年得知前妻购买房产一套40万元,可否起诉?如何取证?
谢邀!
离婚时前妻告知无共同存款,今年得知前妻购买房产一套40万元。
说明,你不知你前妻这套房产是何时买的。
如果是与你婚前买的,或者是与你离婚后买的,你都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是与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从法律上讲你有可能可以争取一下:
1、如果这套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你享有分割一半房产的权利;
2、如果这套房子是你前妻受赠而得,而且是赠与的是她个人,那么与你没有关系。
到底可否起诉,建议你根据你们当时的经济实力作出判断:结婚几年,你们各自的收入情况、积蓄情况,有没有积攒下可以购置房产的欠款。
如果当时有这样的能力,可以考虑起诉。
如何取证?
首先要做的是调取房产的登记情况,搞清楚房产的购买时间、款项的支付时间、款项的支付人是谁。
你问可否起诉?这是需要证据的,不是你想起诉就起诉的。除非你不怕担风险,头脑发热,凭自己的怀疑就去起诉了。
况且怀疑也是要有依据的,你前妻和你婚姻内时,你们俩各自收入多少?每月生活费用、孩子所需的费用、各种人际开支、双方老人等等一切开支除了,是否有余?或者有余多少?你自己最清楚了。
从你问的问题来看,你应该算是一个比较计较的人,都离婚了,还打听到前妻买了套40万元的房子。说实话,40万元的房子现在对于中国来讲算是价不多的了。离婚了你都还那么计较,相信在当初离婚时你至少也是在心里扒拉过账的,扒拉出的结果是你相信前妻说的“无共同存款”。可现在听说前妻花40万元买了套房子,你不去打听下前妻离开你咋个就顺风顺水挣到钱了,又买房了,自己也应该努力赶超她。而你首先想到的是前妻买房的钱可能是你们婚姻内共同财产被她私藏起来了,还想起诉她,去分她的财产。你不奇葩,咋个会离婚?
看来你前妻与你离婚是正确的。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
离婚时前妻告知你没有任何的共同存款,后来你发现前妻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产。如何去界定你有没有权利去起诉你的前妻,主要得看你前妻这套房产的购买时间究竟是何时。
如果这套房产是你前妻结婚之前独立购买的,那么你并没有权利去起诉她。
如果这套房产是你们保持婚姻关系的时间内购买的,那么你确实有权利去起诉你的前妻。
而如果这套房产是你们离婚以后你前妻独立购买的,那么你同样是没有权利去起诉她的。
按照你提问中的说法来推断,我感觉你所谓的这套房产应该是你前妻离婚以后购买,而你怀疑她在离婚时隐瞒了你们俩的共同财产,然后用相关财产去购买了这套房产。如果我的推断是正确的,那么你起诉的难度其实是非常大的。
首先,你们离婚时是会签署离婚协议的,你的前妻提出了没有共同存款,你当时肯定也是认同的,而且你们夫妻双方自己有多少存款你不可能完全不知情,如果你当时有异议,完全可以提出上诉,但你没有在当时选择上诉,现如今再去分析这些购房款可能是你们的婚内共同财产,这种想法其实是很难被获得支持的。
当然,如果你能够通过相关的途径证明你前妻所花费购房款的来源确实是你们当时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也确实有可能得到一定的补偿。显然这种取证是很有难度的,一方面是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而且这些钱很可能是长期积累所得,想要详细地弄清来源于去向,其实是非常复杂的。
个人分析:
共同生活的两夫妻,一方想要通过一些特殊手段隐瞒40万的夫妻共同财产,这其实是非常困难的,除非你的前妻有一些额外的特殊收入,否则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从你描述的当时已经认可没有共同存款的情况来看,你们夫妻的经济条件应该也不会太高,理论上也很难存在这样一笔高额的存款。所以个人认为你前妻后来购买房产所交纳的资金很可能是通过其它方式获取的,应该不会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有些事情过去就让它过去吧,重新开启崭新的生活才是关键,一日夫妻百日恩,何苦在这种事情上一直纠结呢。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前妻告知无婚内共同财产,你不知道自己挣多少钱吗?还是你的钱根本没给前妻,你只想分她的那部分?你还是先搞清楚她的钱你能不能分吧?别丢了人,丢了气度,还丢了以后找老婆的机会!
可以起诉。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对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的,法院予以支持。
但是得证明这套房产是你前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
取证方面,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角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档案信息,如果不成的也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应当在调查清楚,情况属实后再起诉,否则存在败诉的风险。如果先起诉,也可以请求法院调查,但是同样存在败诉的风险。
如果不是当时购买,而是当时有存款未能发现,现在要求重新分割的,相对取证更困难。只能起诉后,请求法院调取。
真是什么人都有,付个首付最低百分之20能有多少,还有别人不可以借钱么,一套才40万左右的房子都想去抢,只能说明别人和你离婚还真是离对了,真不是个东西,自己无能还见不得别人好
肆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取证?
夫妻都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权,也就是一方有权花掉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对一方花掉财产有异议的,可以出示证据证明,一方花掉的财产并没有用于家庭花费,而完全是用于一方个人所需,那么花掉财产的一方就需要出示证据证明他花掉的财产确实是用于家庭的,如果他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而另一方提供的证据却证明一方花掉的财产是用于他自己个人所需的,在离婚时,法院还是认为一方花掉的财产依然存在,另一方应该分到一半,也就是花掉财产的一方需要拿出花掉财产的一半财产给另一方。
而如果花掉财产的一方有证据证明他所花费的财产都是用于家庭的,那么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在离婚时花掉财产的一方给于另一方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