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金)

法律观点 2025-07-19 1
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金说明:
  1. 协议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吗?有何法律依据?
  2.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再续约,能获得赔偿吗?

协议工合同到期有补偿吗?有何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想再续约,能获得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想再续约,是否可以获得赔偿,主要取决于单位和员工哪一方不想再续签合同了。

主要有三种情况:

1.如果是员工不想继续和单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终止,单位不需要给员工任何赔偿。

2.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仍有续签的意向,但是单位单方面不想续签;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在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员工不再续签,并且在合同到期后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年半年计算。

3.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想与员工签订,员工也不想与单位签订,也就是双方都不想继续签订是否该赔偿?

表面看上去不需要赔偿,其实不然,主要看首先提出不续签的一方是谁?只要是单位提出的不续签均应该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这也算是给员工一个空子可钻,不想续签时可表现出想签的行为,让单位提出,这样情况下也是协商一致后应该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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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可以。

经典案例

我讲一个经典案例,这个经典案例是绝大多数职场必备课当中讲到的。

小张在一家企业工作了一个月之后,便不想在这家企业工作了,因为最开始的时候根本没有签订劳动保合同,而最开始的口头约定是一个月。

于是在口头约定一个月的时候小张直接离开,而公司的领导却以他根本没有完成工作,没有完成对等的工作,拒绝给他对应的工资。

这个时候小张脑子一团麻,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想起自己进入这家企业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诉讼这家企业。

而在诉讼这家企业之前,企业的领导找到了他并且做出妥协,要求他签订对应的劳动合同,并且主动签订离职合同,公司才会发给他对应的一个月工资。

换句话来说,小张需要在两天之内先签订就职合同,再签订离职合同,签订完离职合同之后才能获得一个月的对应薪水。

这个案例讲的东西很多,但是涉及到的方面也很多,我们只拿出一点最有用的来分析一下。

因为小公司领导一直强调,要求小张签订自己主动离职,而不是公司解除合约,这就意味着一旦小张不签订主动离职的那份合同,就很有可能获公司更多的赔偿。

劳动到期之后,公司解约,付出赔偿

首先劳动保护法有明文规定,并且对于劳动者进行了大量的保护工作,这样的保护工作主要指的是一旦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员工不想进行续约,那么员工没有办法获得任何补偿。

但是有一个情况是特殊的,这个特殊点就特殊在是公司领导直接提出解约,直接提出不再和你续约了,这个时候员工是可以获得赔偿的,至于赔偿的事n+1还是2n则完全根据当时的车友情况来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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