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属于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什么意思)

法律观点 2025-07-19 2
属于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介绍:
  1. 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是什么?
  2. 简述故意犯罪中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意义?
  3. 行政违法行为认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故意”分两种,一是“希望‘,又叫直接故意,一是”放任“,又称间接故意。”过失“亦有两种,一为”过于自信“,一为”疏忽大意“。

4、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犯罪客观条件分为两类:一类是必要条件,即任何犯罪都必须必备的条件,如危害行为。另一类是选择条件,即某些犯罪所必须必备的条件或者是对行为构成因素的特别要求。前者指危害结果,后者指包括时间,地点,方法(手段)。

简述故意犯罪中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的意义?

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是犯罪故意心理结构的两个层次,都反映着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罪过心理都是不全面的。

认识因素是意志因素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认识因素也就没有意志因素存在的前提,犯罪故意所认识到的结果与所希望或者放任的结果必须是同一的,只有行为人对危害行为的内容及危害结果的发生有明确的认识,才谈得上对危害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行政违法行为认定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全部答案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条,且这四条必须同时具备

1、违法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为人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是行政违法的前提。只有行政主体的行为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非行政主体的行为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管理的权力,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某一行政主体负有的法定义务,并不一定适用其它行政主体。因此要确定行政主体的行为是否构成行政违法,必须首先确定其是否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3、行为人具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如果行政主体负有法定义务,那么没有履行或者承担这项义务的时候,才能构成行政违法。也就是说,必须存在行政主体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必须是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时所持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统称为“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