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
病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
病假结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病假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员工。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的,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则付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请问请三个月病假厂里要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看劳动合同,如果合同上有休假若干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正常行为。如果没该项规定,而你又有确凿证据证明自己因病不的上班,那用人方解除合同应予补偿。如果有问题,可申请劳动仲裁。仅供参考!
首先明确的是,员工请病假用工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违法解除合同的,用工单位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
一、劳动者因生病需要请假,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员工享受医疗期待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工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用工单位面临支付双倍赔偿金。
上述问题中,员工请病假要依据本人的工作年限和企业工作年限确定,依据医疗期规定,可以给予3-24个月病假。因此,员工最少都能请三个月病假。
二、如果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为n+1。
三、如果用工单位只要员工请病假三个月就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确实不能履行的,因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支付双倍赔偿金。
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本人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税前工资)计算,若平均工资高于本地上年度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长不超十二年。
三是依照《工资组成部分的规定》,凡是符合工资组成部分的,包括奖金、津补贴、加班工资、过节费等都应作为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一般是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因为医疗期内企业一般是按照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工资,如果机械的按照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标准会偏低,因此,劳动者可以主张按照未生病休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计算的基数,劳动仲裁一般会支持。
患病职工关于“医疗期”保障的知识有什么?
人不是铁打的,总是有可能会患病的。患病的时候我们有什么法律保障呢?让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
第一,得病可以享受医疗期待遇
得病了,得治!治病就需要时间,那么法律给我们多长的治病时间呢?如果我们工龄10年以下,同时在用人单位工作5年以下,就可以享受三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法律依据就是《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并不是职工在这个单位工作五年,只能享受三个月的病假待遇。病假是三个月,必须在六个月内休完。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六个月内请三个月以内病假,这就是符合规定的。简单点说,上一个月班,请一个月病假。如果超出了这个限度,单位就可以拒绝病假或者按照有关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工龄时间的增长,在企业工作时间的增长,医疗期最长可达24个月,在30个月内休完即可。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发放工资待遇,不过医疗期的工资标准一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于原先高收入人群可能会收入水平降低很多。不过如果单位条件好,可以按原工资标准发放相应的医疗期工资待遇。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能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同时原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也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立即解除。
不过,这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不过,如果是像职工患病不能正常工作这样的特殊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应当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除了这个经济补偿金以外,还有一个医疗补助费待遇。如果职工经鉴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失去劳动能力了,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费。
医疗补助费的标准是至少六个月的工资待遇。如果职工患的是重症或绝症,应当额外加付50%或者100%。
职工失去劳动能力很可怜,国家也对他们并不是不管不顾的。我们国家关于失去劳动能力法定退休年龄是男同志50岁,女同志45岁;在很多省市,如果失去劳动能力的年龄在上述年龄之前,不能办理退休,但也可以办理退职手续,退职费的计算方式跟养老金计算方式一样。有的地区是建立了病残津贴制度,发放病残津贴。不过基本的前提,就是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
综上所述,关于患病职工医疗期的待遇还是非常多的。希望我们大家了解有关知识,保护好我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