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剥夺成年子女继承权合法吗
立遗嘱剥夺成年子女继承权合法吗介绍:
无遗嘱情况下,配偶及子女法定继承遗产的权利为何会被剥夺?
我是广东新兴县江上村己七十多岁的农民了,爱妻因病去世,住院花了几十万元,但她干2001年存入新兴县太平邮政银行的5000元,有存折,没有遗言,子女都支折我取款养老,就是该银行不准我取款!!
在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情况下,死者的父母`配偶与子女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可能有三种:其一是杀害被继承人的;其二是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其三是遗弃丶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另外一种情况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主题说得不清楚,又无其他附言,继承权利被谁剥夺?我考虑不可能是法院,也不是其他人。我的粗略分析和答复如下:
一、那可能是逝者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包括他们的其他子女。
二、这种情况出现,1、他们不懂《继承法》,2、对个人财产、共同财产以及由此而来遗产认定双方意见不同;3、考虑配偶子女可能再婚或分居造成财产“流失”;4、心存私怨,故意难为人。
三、知道是谁剥夺,再弄清对方企图和原由,寻找相应证据和说词交涉。也可找村组织或社区协调,最后再提起诉讼。
四、财产保全不可忽视拖延。不是自己应得的不要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