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交通事故全责被告法庭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观点 2025-07-20 2
人伤交通事故全责被告法庭损害赔偿标准是多少解析:
  1. 交通事故责任和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二者的区别,您分得清吗?

交通事故责任和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二者的区别,您分得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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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可以理解为专业部门的事实或技术认定,不具备行政和司法的裁决性质,所以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只能申请交警业务上级部门的复核,不存在行政复议,它不是公安交警部门的行政行为。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和受侵害的轻重程度,向事故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以及双方或多方在经济补偿中所承担的责任。两者的区别是很明显的,但又是有关联性。区别就是责任认定是专业部门对事故事实或技术的认定,是提供给双方当事人、民事调解部门或法院法庭的专业判断,责任认定具有专业部门的权威性,但不具有行政或司法的强制性;而民事的赔偿责任是双方或多方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形成对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具有民事的强制性。两者的关联性在于民事赔偿责任应当以事故责任认定为主要依据,在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进行民事赔偿调解、协商、裁定和判决。

法院法庭在审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时,对责任认定中存在明显瑕疵,法庭可以不采纳责任认定书中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