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一个结婚证怎么离婚
夫妻感情不合,但是没有结婚证,没有孩子,应该怎么离婚呢?
因为畏惧外界,因为不信任自己。所谓的为了孩子而不离婚,其实是鼓励自己坚持这段痛苦婚姻的借口,并且可以把自己的不幸转嫁到他人身上,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无私、隐忍而奉献的形象。
事实上,离婚会使自己成为亲戚朋友同事或好心或恶意的议论对象,所谓“人言可畏”,这种滋味并不好受。
同时,作为一个离异人士,在日后的婚恋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许多人觉得离异人士是“二手货”、“不值钱”,有些虽然相爱但因为一方离异过,被另一方的父母百般阻挠,尤其是还带着孩子的,就更困难了。
另外,因为社会一直在宣扬单亲家庭对孩子身心的影响有多么巨大、单亲家庭的孩子心理容易扭曲等,让想离异的人担心将来会被自己的孩子怪罪,所以不离婚,却根本没有想到一个不美满不幸福的家庭对孩子身心的影响更加负面。
这就是畏惧外界而不离婚离婚的结果显而易见,财产将会被分割甚至有可能净身出户,那么离婚后的生活质量会急剧下降,自己要重新开始奋斗,“从头再来”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尤其是对于三十岁以上家庭已经有了一定积累的人,他们因为已经奋斗过所以知道刚开头的艰辛,自然不想再来一遍。
其次,他们担心自己抚养不好孩子,一旦孩子有任何一点问题,所有人都会怪罪他们——因为他们离婚导致孩子身心受到打击所以引发各种问题。
他们并没有信心自己能够把勇气、独立、自强、积极、乐观等优秀的品质灌输给自己的孩子。
这就是不信任自己而不离婚。然而,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就如同暂时沉静的活火山,也许现在看来很安全,可是一旦爆发将带来毁灭性的灾难。一个内心强大的人,哪怕自己生活、哪怕从头打拼,也一定会对得起自己并且照顾好身边每一个人。
办理离婚时缺一本结婚证怎么办?
缺少一本结婚证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法规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扩展资料:
离婚所需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