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惩罚性的赔偿理由

法律观点 2025-07-20 6
什么是惩罚性的赔偿理由说明:
  1. 什么是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
  2. 我国首次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是什么?

什么是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

首先,从违约金的数额来看,惩罚性的违约金设定时并不考虑违约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其数额必然与实际损失不完全符合。

补偿性违约金在设定时需考虑违约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且在补偿性违约金条款过高时,法院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额作适当的减少。

其次,由于补偿性违约金宗旨在弥补违约后所造成的损失,因而受害人在请求支付补偿性违约金的同时,不能另行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而惩罚性违约金旨在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因此不能代替损害赔偿的作用,受害人除请求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外,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再次,补偿性违约金的支付要考虑实际损失,如果违约未造成实际损失,则违约当事人有权要求减免;而惩罚性违约金一般不考虑实际损失。在司法实务中,应就违约的不同形态而分别适用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

我国首次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确立,始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突破了我国民事赔偿的补偿性原则,加重了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

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主要体现在本法的第四十九条和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