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是职业病公司不配合去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法律观点 2025-07-20 8
拟是职业病公司不配合去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汇总:
  1. 想做职业病鉴定,公司不开职业史证明,应该怎么做?
  2. 离职前用人单位不安排职业健康检查怎么办?
  3. 没达到职业病标准,以后鉴定为尘肺怎么办?
  4. 员工患职业病,公司不安排诊断鉴定,还阻拦员工鉴定,该怎么办?
  5. 工作、职业病鉴定,用人单位不提供证明该怎么办?谢谢大家?
  6. 单位不配合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想做职业病鉴定,公司不开职业史证明,应该怎么做?

1、建议立即到市工伤定点医院治疗,同时申请做职业病诊断;

2、诊断上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假、赔偿等),一般轻度噪声聋可以鉴定为九级伤残,社保(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后(公司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社保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0万左右(成都标准);

3、只要诊断为职业病同时申报工伤,工伤认定后如果要继续治疗建议先不离职,如果不治疗可以办理离职,该走的工伤流程可以继续走,不影响。必要时候可以申请其它民事赔偿。以上,希望能帮到你,祝安康!

离职前用人单位不安排职业健康检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你的权益。

用人单位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或离职时职业健康检查是法定义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据此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对辞职者的职业健康监护的职责。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和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在离职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你以所在工作岗位存在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为由,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其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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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离司职业健康体检公司未安排体检,说句心里话这年代这么傻的公司还有多少?

关于离职体检仅针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才需要,简称特殊工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在这段时间内安排员工进行离职体检,离职体检报告未出具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说实话,离职体检是对公司最大利,对自身来说就是体检一次,有病的话及时治疗,如有设计职业相关的,公司要负责任的。根据劳动法规定,职业健康终生追责。

其实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经常会有员工不愿意参加体检,用人单位应当规避这个风险:

1、书面通知员工参加离职体检,离职体检通知书上必须书名体检内容、体检时间等项目,并要求回执;

2、如员工不愿意参加离职体检,必须要求员工书写:本人自愿放弃离职体检,如有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及时至职业病体检中心取回体检报告,以确保30天内员工离职手续办理;

4、如出现员工离职体检不合格,则尽快安排员工复检。一旦确诊为职业病,则按照职业病待遇进行处理。

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可见,对离岗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得规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组织离岗前健康检查,在其离职后发现职业病,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健康是革命的本钱,为了自己和家人一定要重视起来。建议:危险的工作不做。


没达到职业病标准,以后鉴定为尘肺怎么办?

任何职业都有职业病啊,无论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我只能说有,各行各业都有。 身体出现问题,就比如你说的尘肺,是粉尘接触过多。至于其他行业的各种不同环境,对人造成不一样的伤害,就形成各种职业病。 心理职业疾病就是你工作过程中自己调节工作时候的心理状态形成的。 当然上面是我随便扯的,关于更严格职业病评判标准你得去看法律意义上的标准。 总之平常多注意身体,有问题找医生。

员工患职业病,公司不安排诊断鉴定,还阻拦员工鉴定,该怎么办?

政府机构对职业病还是比较重视的,如果真的有职业病表现,不在于工厂愿意与否,如果工厂不愿意也不配合,收集证据,直接到社会保障局找劳动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大队申诉或举报,他们一定会受理。

工作、职业病鉴定,用人单位不提供证明该怎么办?谢谢大家?

《安全生产法》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单位不配合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1. 需要与单位沟通并争取配合职业病鉴定。
2. 因为职业病鉴定对于保护员工的健康和权益非常重要,单位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并主动配合进行鉴定。
3. 如果单位不配合职业病鉴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单位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说明职业病鉴定的重要性,并要求单位配合;其次,可以咨询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单位的责任,如果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最后,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或工会组织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