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是怎么算的

法律观点 2025-07-20 6
工伤保险待遇的本人工资是怎么算的介绍:
  1. 工伤里本人工资中的缴费工资是什么意思?
  2. 劳动法关于工伤职工上班后的工资如何规定?
  3. 上班刚一个月受工伤,鉴定为十级,本人工资怎么算? ?

工伤里本人工资中的缴费工资是什么意思?

缴费工资,也就是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社会保险费按照本人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比例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分别缴纳,本人工资低于所在省市平均工资的60%缴纳,高于所在省市300%的按300%缴纳。

实践中,也有用人单位为了少缴费,把一些本人工资高于所在省市平均工资60%的劳动者工资少报的情况,从而导致劳动者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对此,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所在单位补足按缴费工资计算减少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法关于工伤职工上班后的工资如何规定?

工伤结束回到原岗位,如果不能胜任原岗位,那么公司得安排其他岗位,但前提是你的工资不变。如果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一样按规定进行奖惩。还有一点,工伤等级不同,返岗也不一样,7级-10级情况如上,再重的国家也有相应规定,一查便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以及本人办理劳动工伤类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答复如下。

第一,员工工伤后能继续从事原工作的劳动报酬,按原工作待遇支付。

工伤以后回单位继续上班,如果能够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劳动者的工资仍按原来的标准发放。

第二,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根据新工作岗位,由双方确定工资标准。

劳动者工伤后,由于劳动能力受到限制,而不能从事原来岗位工作的。农业单位应该为劳动者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由双方协商新工作岗位的工资标准。

总结建议。能从事原工作的,按原工资发放,不能从事原工作,而变更工作岗位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或参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工伤医疗终结或伤残等级鉴定后,企业停发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

工伤职工康复了,能回原工作岗位上班,按工伤前之间约定工资待遇继续上班。

若工伤职工康复了,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企业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双方重新约定工资待遇。

上班刚一个月受工伤,鉴定为十级,本人工资怎么算? ?

谢悟空邀请:这个问题已经回答许多遍了,我不想再重复了。

请楼主好好的学一学《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之规定。

我说的再好,也不如“条例”规范、明确。那上面许多章节都写的非常清楚。

简单的说: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十级伤残,在治疗期间,除了伤者的工资正常发放以外,还要加发本人7个月的工资。此款由劳动保险事业处,通过银行划拨给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