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要离婚,一方有残疾,怎么处理?
男方目前生活不能处理,是精神疾病的原因,还是其他原因?
如果是精神状况的原因,不能处理,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由女方申请或是法院指定鉴定机构,对男方进行精神鉴定,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追加男方的父母或是成年子女作为监护参与诉讼。
可以判决离婚,但是法院会综合多方面考虑,确定是否判决离婚。如果判决离婚的话,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也会充分照顾到男方,保障男方今后的正常生活。 同时也会根据女方的经济状况,适当判决女方按月支付男方扶养费。
户口本找不到了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户口本找不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你可以拿你的身份证和你们两个的结婚证明,以及你们两个人离婚协议书之后,拿好自己东西就能去办理离婚手续了,因为户口本和身份证其实是差不多的,离婚的时候有些人也没有带可以去当地的公安机关打一个证明或者是补办一个户口本
户口本找不到了, 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可以拿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需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但如果确实拿不出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夫妻一方为外国国籍离婚如何办理呢?
若双方都在国内,且都愿意离婚,则可协商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须提交以下资料:
1.外国人须持本人的有效护照;
2.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一式3份;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一寸照片两张。若一方在国外,且不配合回国办理离婚手续的也可以采取诉讼程序,但程序相对复杂,法院立案后,原告方需要在国内委托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将我国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法院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翻译为对应该外国被告国内的文字,后经法院审查无误后,由该院向省高院发出送达请求书,并将翻译的外文材料和中文材料一并邮寄给省高院,继而由省高院将材料转送到外国被告所属的当地法院委托其送达,然后由当地法院将送达证明材料寄回我国法院,最后确定开庭时间,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