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签合同同时能自己主动离职吗?
- 公司变更合同要求不签新合同的员工主动辞职怎么办?
- 签订劳动合同,干了一天不想干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 合同到期,公司让写自动离职,然后再续签合同,什么操作?
-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发来员工主动辞职协议书?能签吗?
- 刚签了入职表,能离职吗?
公司变更合同要求不签新合同的员工主动辞职怎么办?
谢悟空邀请!
公司变更合同要求不签新合同的员工主动辞职怎么办?公司变更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员工不同意变更,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变更,所以员工不需要主动辞职。
一、在不影响员工的权利义务时,可以考虑签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先讲点好的,不把公司想的太坏。有些公司改劳动合同的版本,会增加一些劳动纪律之类的在里面,对于员工的薪酬、待遇没有多大的变化,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员工其实可以拿旧版的劳动合同进行一下比较,看看究竟变化在哪里。平时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一般对于这些增加的劳动纪律是无所谓的,调整与否对他们没有影响。
二、新旧合同对比,不愿意签订新版的员工可以拒签
如果员工比较了新旧合同,觉得限制了自己更多的权利,完全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必须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员工不愿意签订新合同,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一定要解除合同的,员工可以进行仲裁,选择性的要求公司继续履行旧版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进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三、公司要求员工自行离职属于无理要求
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遵守并履行。虽然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并要求所有员工都签订,但是刚刚强调过了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不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现在要求不签订新合同的员工自行离职,这样就以员工提出离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
员工千万不要傻傻地入坑,不签订新版劳动合同不属于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只要你坚持不签订、不离职,公司拿你没有办法。
总结
虽说公司会采用不同的方法软硬兼施,“逼迫”员工签订新合同,但是员工自己要学会分辨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合同一旦签订,公司与员工都没有反悔的机会,须共同遵守。对于公司改版劳动合同,员工有权力拒绝。但是劳动合同总有期限,过了期限后公司是有权利不续签的。员工自己要想好怎么进行取舍,再决定要不要签。
对于您的问题,首先,这个新合同是在您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签的新合同呢?还是合同没到期,单位直接变更合同内容呢?两种情况处理是不一样的。对于第一种情况,除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待遇和条件,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并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变更合同内容,是违约的,且劳动者也可以不认变更后的内容,就按照原合同内容履行即可。
原有合同未到期,新合同未签订,那么原有合同还是有效的,公司不能要求员工主动给辞职,此种做法只能说是公司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无视劳动合同法。如果有这总情况,,你因此而辞职,你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去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就好了。
公司变更合同要求不签新合同的员工主动辞职怎么办?
我是大刘,感谢你浏览我的回复。这种情况要根据原有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区分对待。具体内容在下列视频中:
视频加载中...
大刘说法律,一个喜欢用一分钟时间把复杂法律知识通俗化的法律人,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关注加私信,第一时间回复。
感谢邀请,我回答下。
听题主这么一说,你们单位好大的“威风”。首先表明态度:企业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已经涉嫌违法。分析如下:
1、由于题主没有提到新旧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也就是具体变更内容是啥?所以不能针对变更内容做直接分析。单纯从企业“单方面”和“强制”这两点足以判断企业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了。
2、针对劳动合同版本问题,我们这里都是由人社局指定统一模板印刷的,不存在企业单方自制。从题干得知题主提到你们企业新“出版”劳动合同,不知道该版劳动合同内容是否有效呢,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几点要素:
2.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解读:一定要看好和谁签订,单位是否具备签订主体资格?防止被单位诱骗签成劳务派遣协议。
2.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3劳动合同期限;
解读: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很重要,一定要填好且不得涂改。
2.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解读:这个一定要注意,很关键,尤其是有多个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集团公司,因工作地点变动和岗位调整发生劳动争议的事件也屡见不鲜。
2.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6劳动报酬;
2.7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综上,建议如下:
1、和单位协商(多找几个人,人多力量大,你懂得)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告知单位其非法变更劳动合同的事实情况并告知你们保留下一步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单位得知这个情况后都会掂量掂量。如果单位仍然一意孤行,看下一条。
2、依然继续上班,坚持不自行离职,等待单位下一步行动。如果单位违法辞退你们,就可以得到双倍赔偿金了。但是企业一般不这么做,会变相撵你走,这个时候就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了如工资条、新旧劳动合同、考勤表等。
3、拿着收集好的证据直接到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单位,索要经济补偿金。只要证据扎实,单位必输。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我头条有类似文章分析,也可以去看看。
签订劳动合同,干了一天不想干了,直接走人可以吗?
我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第二天就不想干了,不可以直接走人。
如果直接走人的话,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处理的,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接下来的新工作。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子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那么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合同到期,公司让写自动离职,然后再续签合同,什么操作?
举个例子吧,比如你在这家公司做了5年,如果公司像辞退你就要给你5倍的补偿金。现在你合同到期续约,如果未来你公司想辞退你就要给你之前5年加续约后你又干了几年的补偿金(如你又干3年,就是一共8倍补偿)。
现在公司让你先写离职再续约,按照法律你就如同离职了,然后公司又重新用你。如果这个时候公司想辞退你,之前的五年就不算了。就从你最新签订的合同日期算年份,一下能少赔偿不少钱。
说白了就是公司钻了劳动法的空子。
都以为是专家,没一个说到重点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签两次就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签第三次合同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如果不是个人严重违法违纪或者造成公司巨大损失,公司都不得辞退,直到退休或者公司倒闭。你离职了再签就不叫续签了,自然也不会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开除你也就是赔几个月工资。无固定期限的老员工不思进取,天天混日子养老,不给公司创造价值,这是老板最忌讳的。
当心被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只有续签和解除之说,也就是说想续签直接续签就好了,不想不续签赔偿走人好了,为何要离职后再签呢?明显其中有诈,当心被骗才是上策。
合同到期,公司让写自动离职,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说单位真的好会算啊!先离职,意味用人单位在一分钱没有补偿的情况下,就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了,至于这工龄,补偿,也因你的离职而失去。
所以说做这事真的很不划算。
为什么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以及第四十六条有关法律法规:
只有“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下,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反要是用人单位在降低或者拒绝续签的情况下,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标准根据在职期间的月工资以及工作年限而定。
- 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月工资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结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先行办离职,再续签,很多单位都喜欢这么做,这样即可以降低用工风险,又可以降低用工成本。对用人单位是很有利的,相反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维护。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估计你们公司是怕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让你主动辞职,使连续工作时间少于十年。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1) 合同到期,公司让你先主动离职,再续签合同,这是满满的套路,建议慎重,不合理也不合法;
2) 假设你是第一次合同到期,第一次签了3年,如果你按照公司的做法,就相当于你离职了,又重新入职公司,你以前3年的工龄就归为零,对你非常不利;
3) 假设公司以后要裁员,你以前三年的工龄是不被法律承认的,极端情况是:你去过新签了合同是又试用期的,再试用期把你裁掉是不会又任何赔偿的,就算没裁你,以后再裁那你的工龄只能是重新积累,赔偿金额大打折扣;
4) 第三份合同是可以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这样搞,你就永远没有机会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5) 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好处很多,就比如要裁你需要赔偿2N+1的金额,数目巨大;
6) 综上所述:建议拒绝辞职再签合同;
7) 如果拒绝公司的操作,无非有两种结果:
(1).公司退步,按法律依据正常签订合同
(2). 公司不退步,你也不退步,公司必须给你最少三个月的赔偿金,你拿钱走人,再找工作,这种公司不值得长期待下去。
建议慎重考虑。希望给到你参考。谢谢!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发来员工主动辞职协议书?能签吗?
你好,我是喵姐,资深HR,感谢邀请。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发来员工主动辞职协议书?能签吗?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这个辞职协议书,不能签!
既然像题主说的,双方已经协商一致,那就不应写辞职协议,而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把双方协商的内容,以及补偿金额和双方权利义务都在协议里写明,一会我附上一个图片模板,供题主参考。
为什么说这个辞职协议不能签,因为前几天我回答过另外一位朋友的问题,他们是十多个人一起被裁员,公司协商好了经济补偿金,非让他们签一份辞职信才说给钱,签了辞职信以后,就让他们回家等,下个月发工资一起发,结果到发工资的时候,他们发现根本没有补偿金,再去公司要,公司说之前给他们办手续的人事已经离职了,现在只有他们这些人的辞职信在公司,公司认定他们是辞职的,不需要给补偿,是不是被算计了还没有啥办法?!因为辞职信确实是本人签字,白纸黑字,再找人事,说人家辞职了,你也没啥好办法,不是吗?
而且,按照个人辞职办理解聘后,题主也没办法去申请失业金,而双方协商公司解聘的情况,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这个也是一部分的补偿,而且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段,自己缴纳保险只需要交养老,医疗部分是国家承担。既然缴纳了失业保险,符合条件,为啥不享受政策呢?
所以,无数这样的例子告诉我们,离职的时候,既然协商好经济补偿,那就不要写辞职信,写了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千万别写!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
不能签!
他们无故辞退你,nx2。
双方合意,n或n加一。
你主动,0。
虽然劳动法中规定的补偿、赔偿有太多因为个案不同而有不同的补偿赔偿。笔者不再展开,但,明确的告诉你,不要签主动辞职书。
千万不要鉴,找人事部先了解清楚情况在说,那是公司在玩小聪明,欺负不懂劳动法的农民工,说白了公司就是不想给你补偿金,自己辞工还拿不到失业保证金,太不公平了。真的要辞退员工的话,要公司出据辞退通知书。公司在万不得己的情况下,是不会辞退或开出员工的。
签了协议则各自责任、义务分明,没有后遗症。
不签,对于企业是一个法律风险,或确切的讲个人还保留着对企业追溯的权利。
至于签与否,这要看你自己,依据企业和你之间的关系和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公司要辞退员工,却发来员工主动辞职协议书?能签吗?
谨慎!!!小心有坑!!!
首先,如果签了,辞职的性质就由公司“辞退”变为员工主动提“辞职”了,这从性质上是有很大的区别。
众所周知,公司辞退员工,员工如果不是过错方,公司是需要支付给员工解除补偿和经济补偿金的;那么,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补偿则没有。
所以,签《员工主动辞职协议书》必须要谨慎,深度理解该协议的内容,小心公司给你“埋坑”。当然,暂不说协议书内容如何?单从这个协议书的文件表名:《员工主动辞职协议书》,就已经由主动变被动了。
如果是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正常也较为妥当的流程是给员工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类似这样文件,内容可问度娘,网上模板一大把。文件一式两份,单位与员工各执一份。
关于题主为难?
我觉得大可不必!既然已经都谈到辞退了,解除劳动关系基本上也就是板上盯钉的事了,所以不要觉得难为情,这时候,就该是“谈钱不伤感情环节”。
未了:支招
首先,大方提出自己的顾虑,让公司觉得你不是那么好“糊弄”,是具备一定法律意识的;
再就是,跟公司的所有沟通,要保留好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等等),如果是面对面沟通,可录音,但录音的话有个风险就是:如果光明正大的录,公司HR可能不会给你这个机会;如果是偷偷录,法庭可能不会把偷录的录音做为证据。
所以,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既然是公司辞退,你就让公司给《辞退通知书》好了,至于补偿,不必担心,一旦确定性质是公司辞退,《劳动合同法》对于单位辞职的补偿标准是有的,按法定标准走便是了。
刚签了入职表,能离职吗?
可以啊!刚签了入职表代表双方达到一致已经正式成为公司的一员了,但是肯定还是属于试用期,在这期间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再继续工作的话就需要跟公司沟通,一般正常流程就是试用期离职当时跟直接上司说过就可以随时离职了,不需要等待期。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刚刚入职尚未上班,劳动者想离职的,直接和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上班所以不存在工作交接的事宜,如果劳动者已经领用相关的工具等应当退还给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一般离职手续
一般需提前30天向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提交辞职报告,按公司规定执行。其他特殊行业的离职,当事人需要向该行业主管单位进行报备,如药师离职需要向药监局进行变更注册手续。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当事人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根据当事人工作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有些只需部门主管批准,有些岗位级别高的需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当事人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当事人需要按公司的《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各公司规定不同),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用人单位会在15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事人应该落实办理情况并索要相关书面办理资料。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当事人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当事人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 通常离职程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可见,即使跟公司办理了入职仍然是可以辞职的,跟公司办理入职只需要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不是签了卖身契的,就算入职已经签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当中有着时间限制,但是我国劳动法当中还是在离职的这件事情上赋予了劳动者很大的主动权的,不过刚入职就想要辞职一定要妥善的跟公司沟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