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观点 2025-07-21 3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解析:
  1. 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2.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法律如何规定?
  3. 离婚协议上可以写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吗?这样写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标准为: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时,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有利于该子女的判决;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就抚养权问题发生争执,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予优先考虑:

1、已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生活环境改变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

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有两个孩子一般好解决一人一个,如果只有一个孩子夫妻两个都想要,又协商不了,就只能由法院判决,一般法院会判给男方多一些毕竟男方是娶,而女方有孩子以后结婚也有一定影响,有些男人不愿接受女方带孩子结婚,也有很多男人愿意接受女人带孩子。所以大多数离婚孩子抚养权都是男方。

双方走到这一步对孩子来说是最大的伤害无论谁抚养,都给不了孩子一个全面的家庭,要给抚养权先看孩子的意见如选择谁另一个一定要给足够的费用给不了父母的爱那就在生话上多给于关照和谁都要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把孩子好好的带大,养育成人

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法律如何规定?

夫妻感情破裂,走向离婚,通常会涉及两条主线问题。

第一条主线-【感情生活

第二条主线-【财产分割】

我们都知道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一般会酌情照顾无过错一方,特殊情况下,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物质赔偿+精神赔偿),但是出轨并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过错方,通常只能收到道德的谴责。

孩子抚养权不同于上述【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情形,抚养权分配在离婚案件当中所处位置相对特殊,既涉及财产问题(孩子抚养费)又涉及家庭情感生活。

我国《婚姻法》规定:孩子抚养权分配在实际判决当中有一套单独的考量方式,而是否出轨不能作为取得孩子抚养权取得的直接条件,抚养权的取得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依据“利于孩子健康生活、成长”,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1.孩子的年龄

(1)其中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生理原因,更适合由母亲照顾,所以以女方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男女双方抚养机会均等,均要求抚养权的,满足条件者优先;

(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因心智已经初步具备,也有一定的自主意识,所以父母对其抚养权有争议的,可尊重子女意愿。

2.父母的经济能力

孩子被很多人戏称为“四脚吞金兽”,可以看出抚养一个孩子的成本之高,所以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父母一定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保障孩子健康、幸福的生活、成长。

3.父母是否有恶习

如果父母有赌博、吸毒、虐待等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恶习,属于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是不适合获得抚养孩子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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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对于学龄前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男方负责任抚养费到十八周岁。如果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后因为学业未完成继续学习的。只要家长有经济来源,无重大疾病,则应该继续给抚养费到孩子毕业。对于已经入小学的孩子,原则上应该征询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愿意跟随父亲的,则由父亲抚养,女方负抚养费。无论由谁来抚养,原则上应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比如男方有楼房,有经济收入,有好的学区,并且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女方欠缺条件,则孩子应该判给男方抚养。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又争取抚养权的,则由女方抚养。无论由谁抚养,条件好的一方都要多付抚养费,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权定期探视孩子,另一方不得拒绝。抚养费的标准根据地区的经济水平而定,一般在每月500到1000元之间。但是孩子生病等需要额外增加的费用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因为孩子成长,对原有判决数额要求增加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

最后我希望你们看在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轻易不要选择离婚。应该想到所有办法挽救婚姻。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

离婚协议上可以写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吗?这样写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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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是较为恰当的选择,但协议上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其离婚前的夫妻双方,

在没有威胁、欺骗、干预、引诱……,而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自愿作出的承诺。这种承诺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约定。

🧒据此、其共同抚养孩子的相关义务、权利、责任……,是可以写入离婚协议书的。且还可以写上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

身份证号码和孩子自愿跟随爸或妈的意向。以及抚养人、监护人的姓名、相关费用标准、物价上涨因素、……,交纳方式、时间……等。

具有完整的信息(事宜)则更有助于双方履约。其好处是:以防耍赖、或男女双方再婚后,出现意外、悔约、产生错觉、误解与不测……。

👸任何一个问题都具有多面性。将孩子的共同抚养费问题,写入协议,对以后是有较好正面影响的。

但由于各自的立场、观点不同,这种影响也会是多重性的,亦有好的正面影响;也有非正确理解下,所谓的负面影响。但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只要不是另有所求,没必要过度担心其他的意外影响。否则、不离婚而白头偕老,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主题中的第二个提问,是个广义性的未知数问题。比如:只有前提,没有指向、性质、目的……。究竟是担心以后什么问题呢,或局限于什么人呢;

但无论是指孩子、或是他的爸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这都应该要让他们知道的。因为他们都应有知情权。假如担心有什么影响,而不写入协议,或只表示口头离婚协议、或有什么要隐瞒,则更是一种幼稚、谬论,或谬误。

所以,笔者很难猜测你究竟担心的是什么具体问题,会受什么影响,则不便于具体分析,故请见谅。

🙋简言之,凡是离婚的任何一方,在今后的再婚生活中,都将有着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而某些印象深刻的问题,或许就是挥之不去的阴影、或有“旧伤新痛”的可能。

可以写,但是要明确孩子是跟哪一方生活在一起,并由另外一方支付多少的抚养费。

孩子是两个人的爱情结晶,自然也需要两人共同抚养,但是,主要监护人还是要分清楚的。

为什么要离婚呢?如果没有不可原谅的事情,原则性问题,还是原配夫妻更好。

我的家庭里我是一直不想离婚的,我们也没有原则性问题。可前夫坚决要离,我也很不理解。如果能不离,相互还有一点感情,就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