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话公司可以叫你随时走人吗
我现在提出辞职了,公司要求我1个月交接工作,这期间可以请假么?
在正式离职之前,按照劳动法规定,你还属于公司员工,有请假的权利,一般来说不会有什么障碍。
可是按照常情,辞职要提前打招呼,以便公司能够缓冲,基本上是等接替你职位的人到了,交接一下,就可以正式离职! 具体情况视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 部分公司可能暂时不会签的,找找关系吧!辞职了交了辞职信,公司叫第二天不要上班了合法吗?
想辞职,并且交了辞职信,公司领导叫我第二天就不让我上班了,合法吗?
这不正合你意吗?哪家公司也不想再留一个自愿辞职的员工!
一个想辞职的员工,根本没有心思再工作,公司不会再让一个出工不出力的员工继续留厂的。
很正常!体现了公司的办事效率,同时也不挡辞职的员工财路。两全其美!
对此,深圳资深商事律师,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和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段海宇律师回复如下:
第一、非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除非是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例如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离职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法的法定义务,否则,因为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如下损失
第二、员工在递交辞职报告之后,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员工提前离职
员工离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避免员工即时离职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但是这对用人单位是权利,既然是用人单位的权利,自然可以选择放弃。
第三、用人单位不能因此拖欠员工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小伙伴,是是否遭遇过类似情况,当初公司和你是怎么处理的?
当员工交了辞职信,提了离职, 按照法律,一般都是公司和员工善良一个月的交接时间,只要双方同意,是可以第二天叫你不要上班的。
从法律上来看,合情合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可以看到,其实一个月是为了约束劳动者的,怕劳动者突然辞职,损害公司的利益,所以规定一个月时间来做其中的交接等等,而具体市场时间,则是双方共同商量好了就好。 如果公司觉得不用交接,叫你第二天不要来上班也是可以的,而且是合法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一般来说,都是会让员工留一些时间,把手头没有完成的工作做完,把要交接的工作交接给同事,这样让公司不会因为员工离职而出现大的问题。但是叫你立即走的,有可能是一下原因:
1) 你负责的事情不需要交接
如果做的事情都是无关紧要的,或者有同事完全能代替你的,那就不需要交接。就像一些实习生进来,都是打杂,这些任务其实是大家不想做的,如果你要辞职,肯定直接让你走,不会拖泥带水的。
2) 公司早就想让你走了,已经把你的工作都清空了
还有一种,公司早都有意让你走了,你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都被代替了,这个时候提辞职,正中领导的意思,于是直接让你走。
让你立即走,有一下好处
1) 节约工资
员工来上一天班,就要开一天的工资,而如果你对于公司没有用处,那肯定是不想再给钱了,直接让你走就好了
2) 把你离职的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员工的离职,对于公司是有风险的,特别是一些有纠纷的离职,让员工越快离职越好,因为害怕员工散播一些对公司不利的事情。
立即走没有问题,要注意避坑
立即走是合法的,不过需要注意几个问题,要注意避坑。
1)把年假算清楚
对于年假,这是员工的合法权利,如果员工离职,还有没有休的年假,可以休年假,或者直接拿补偿,这个要争取。
2) 算清工资
在离开之前,算清楚工资,把当月出勤情况算清楚,否则如果扣工资了,要回来找还是很麻烦的。
3)拿到离职证明
离职需要离职证明,特别是去大公司,需要离职证明,不同的离职原因对于后续的找工作时有影响的,辞职还是被开除,影响特别大。
所以说,递了辞职信,叫第二天不来上班,是合法的,这个时候要做法离职,注意避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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