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意思说明:
民法典诉讼时效解释19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解释19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按照下述规定处理。具体内容是:第十九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新的协议,债权人主张义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能够认定借款人同意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义务的,对于贷款人关于借款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5新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解释全文?
具体解释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2025年1月1日起,民事诉讼时效制度适用新的规定。其中,对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规定如下:
- 当事人主张适用旧法的,以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为起算点;
- 当事人主张适用新法的,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点。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诉讼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即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特别规定的诉讼时效如有规定则按其规定。特别地,对于因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诉讼时效为2年。此外,新法典还规定了诉讼时效中的中断、续延、暂停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