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得到赔偿

法律观点 2025-07-22 3
哪种情况离婚说明:
  1. 离婚一年内什么情况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2. 家庭主妇离婚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3. 我是一名家庭主妇,我离婚时可以拿到赔偿吗?

离婚一年内什么情况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且是针对无过错方的。

至于“离婚一年内……要求赔偿”,其实已经离婚表示财产分割完毕,除非对方有隐瞒财产以及预谋重婚罪之类的,记得留证据举证。


那要看你付出了什么、如果你付出了青春、那只能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别的估计就没有了、如果你婚前有借款给他、那就可以找证据法院起诉、无论你怎么要求他赔偿首先你要有证据、如果你没有证据、一切都是徒劳、一切都是枉然、弄不好对方反诉你说你以结婚为目的来实施诈骗对方索要钱财去获取个人结婚的目的、如果你没有充足的证据、建议先不要着急、要不然吃亏的是自己、并且还极有可能承担是一定的刑事罪、这句话不是说你、市面上有很多人以结婚为目的来炸取钱财、我指的是结果多次婚的人、不是说你、如果你是头婚、那就好办

家庭主妇离婚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只能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家庭主妇在照顾家庭方面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比较多,但在离婚时只要对方没有民法典规定的过错,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家庭主妇也无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不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法律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家庭主妇可以获得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对方在婚姻中有过错的,还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有所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俩一个主内,一个主外都没闲着,如果过不成想离婚,首先兹结婚以来到现在,家里所有的财产房子、车子、存款、家俱家电等,合计折款有多,应该平均分配,子女抚养问题先解决好,没有纠纷到民政局离婚。家庭主妇是你在家忙,丈夫在外忙,不存在赔偿。

我是一名家庭主妇,我离婚时可以拿到赔偿吗?

其实,这个世上最不好做的一种职业叫做家庭主妇。是的,她很伟大。伟大的,放弃了个人的事业。并且,牺牲了很多个人的时间。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个家庭当中。让做老公的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安安静静的处理好家里家外的全部事情。

真正做到了:老公负责赚钱养家,女人负责貌美如花。然而,如果老公愿意给钱你、固然是好的。但,老公给钱你、给得不是很爽快。估计,你也不会内心好过。免费的午餐,说真的还比较难以下咽啊。

最麻烦的事情就是:现在离婚了。作为家庭主妇,你平时没有任何收入的。哪怕有,也是你老公给你的。一旦离婚,你失去了经济来源。你说,你何以为继?

此时,你觉得离婚了要求补偿——合适吗?

不少家庭主妇,在离婚的时候都欲哭无泪。觉得,被自己的老公抛弃了、被这个家抛弃了。除了当家庭主妇,她什么都不会啊。可,家庭主妇又没有工资、更没有奖金的。

我可以告诉你: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可以保护你的利益。你说,你为这段婚姻付出了时间和精力。但,你的老公也是付出了时间与精力啊。他,还拿钱来养着你呢。离婚了,这个好处是不会给你的了。你要求补偿,也找不到合情合理的证据。

那么,法院或者可以建议:你前夫给你相当的补偿,可这些只是属于道义上的补偿。他给你是人情、不给你是道理,你也没得有任何怨言。如果,这个前夫还是感谢你曾经为这个家的付出。他,多多少少给你一些补偿是可以有的。但,一来他要有足够的良心;二来他也得有足够的金钱啊。否则,自己都不够用。还要给你,怎么可能呢?

所以,女人即便结婚了最好还是有自己的事情。这样一来,哪怕情感发生变化、你都可以不用害怕。作为家庭主妇,真的受制于人。现在,你后悔了吧?唉,你会想着至少经济可独立——就不会甘心当家庭主妇,更不会离婚了还要想着怎么拿到金钱上的补偿啦!

当然,提还是要提的。但,不要抱着太太的希望。离婚后,你要学会独立生活咯!

对于这个问题,我听到了两种答案:

第一种也是大部分女同志赞同是:要补偿,女同志为了家庭,牺牲了自已的工作,一心扑在了家里,洗衣服、做饭、买菜、打扫卫生,操持家务,忙里忙外,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从小到大事事操心,相对的有了一份工作,而为了男人的工作及事业,牺牲的太多太多了,如果两人走不到一起分手了(性格、脾气、三观等),理所当然的要补偿。

第二种意见是:不要,两人过不到一起,说明缘分已尽,双方当事人都有原因,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离婚时不要补偿也是应该的。

两种意见均来自不同的女同志。

客观的说,要补偿和不要补偿都有理由,但大多数女同志赞同还是要,这样公平、公正。

男女既然结的婚在一起生活,免不了磕磕碰碰,‘锅碗瓢盆’在一起打架,要本着相互理解、互相尊重、双方给予对方支持多一点才能品味生活带来的快乐和幸福。(图片来自网络)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离婚率现在已经是越来越高了,有的地方已经达到了80%以上,夫妻间的财产是共有的,夫妻离婚享有平分财产,这方面可以去咨询律师更为妥当。


我看前面有朋友在法律层面给您做了详细的说明,在此我就不重复了。

从你的问题我隐隐感觉,你是很没有底气的,因为觉得自己是家庭主妇,对家庭没有贡献,或者按照传统观点,钱都是他赚的。所以,你对自己有没有资格分得家庭财产底气不足。

其实这一点上你要正确认识。家庭主妇也是一种职业,是一个家庭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你对家庭也有着重要的贡献,千万不可妄自菲薄!即使你没有工资收入。

说个例子吧,我妈始终不觉得目前是她的儿子媳妇在养她,虽然她没有工资收入。她的理论是,我帮他们带着两个孩子,如果我不带,他们势必有一个人上不了班,赚不了钱。从这个角度来说,她赚2000块的话,至少有1000块是我的功劳。当然我妈并不是要那1000块钱。话糙理不糙,这跟家庭主妇对于赚钱的丈夫是一样的道理。

离婚并不可怕,但需要慎重和理智。如果破镜已经难以重圆,那就底气十足地离婚,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祝你幸福!

朋友你好,在法律上并没有直接规定,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支付相应赔偿金的权利,但是并不意味着家庭主妇就不能要求,根据最新《民法典》规定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情形(下文分析),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1、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多赔偿吗?

首先家庭主妇放弃工作全身心投入到家庭上面,在丈夫忙于事业的时候,既要赡养双方的老人,又要抚养教育自己的孩子,还要负责一家人的饮食起居,可以说付出了很多的精力,有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子,丈夫工作上也会更加轻松。

俗话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往往有一个顾家的女人,但现实往往是妻子放弃一切做起家庭主妇,由于失去了独立经济生活来源,大事小事都需要向丈夫伸手要钱,本来这也是应该的,男人就是负责挣钱养家的,可是就有一部分男人觉得自己的妻子在家里就是很轻松,还经常要钱,因此不断发生矛盾。

而且女人一旦做起了家庭主妇,一心扑在家庭上,少了必要的社会交际,也不怎么投资自己了,丈夫反而后在事业成功后嫌弃自己的老婆,因此很多家庭主妇到最后都面临着与丈夫离婚。但是在法律层面,法律并没有因为家庭主妇特殊的身份而规定,家庭主妇可以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原则上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双方是平均分配的,特别情况下考虑到女方没有工作可以适当多分一点。但是随着《民法典》颁布,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如果丈夫存在过错,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丈夫支付损害赔偿金。

2、 家庭主妇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可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没有过错的家庭主妇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1) 丈夫在婚后与她人重婚,例如丈夫事业成功后又找了比人结婚的情形。

(2) 丈夫在婚后与她人同居,例如丈夫事业成功后开始膨胀了,和别人同居的情形。

(3) 丈夫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

(4) 丈夫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

家庭主妇去在离婚时,法律并没有规定其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但是如果家庭主妇的丈夫存在以上4种情形的,在离婚时除了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还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你认为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应该多获得一些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