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身份证被扣怎么找工作?
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可以拿回在公安机关扣押的身份证吗?
《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你说的事实,警察扣你的身份证是违法的。你要求其返还,如果不给,向其领导反映。
监视居住需要每天到派出所干活吗?
答,监视居住不需要每天到派出所干活。
监视居住是指犯罪嫌疑人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不宜羁押,变更强制措施的一种方式。
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遵纪守法,不得做任何违法亊情,并接受当地派出所的监视和定期向派出所报告,需要外出时要请假批准。
监视居住时间到了派出所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为六个月。 期限内办案单位会进行侦查,到期会如果认定有犯罪事实,就要移送检察院起诉,如果认定无犯罪事实,则会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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