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为什么舍不得孩子(离婚却舍不得孩子)
二婚想离婚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不管是几婚离婚都会舍不得孩子,很多一婚家庭也是为了孩子苦苦支撑,有句话怎么说的如果不是为了孩子民政局的门门槛都被踩坏了。所以说如果你把孩子看得很重为了孩子委屈自己那也是可以的,如果你实在跟对方生活不下去那你就带着孩子离开,如果你自己并没有养活孩子的能力那么你只能把孩子留给对方 ,人生就是一场取舍你舍不得你就忍受吧
首先建议可以慎重审视一下,婚姻是否还可以挽救?如果可以弥补过错,或者是修复关系的话,那么孩子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比如说现实中有的当事人离婚,其中有部分人的原因,是因为生活琐事引起的。如果双方都还有感情,对一些生活琐事、生活习惯可以做出让步或者是包容的话,这种婚姻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挽救的。
有的呢,可能是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如果感情基础还比较深厚,还有共同的理念,可以共同努力解决经济上面的问题,那么这种婚姻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挽救的。
女人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怎么办?
两个方式;1.不离。2.取得子女扶养权。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法院在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年龄,如果是未满2周岁的,那么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而要是子女已满10周岁的话,那么会征求子女的意见。
离了舍不得孩子,不离对自己是种煎熬,到底该不该离婚?
既然有煎熬,就应该深入思考。要认清婚姻的本质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以后打算是一个人还是继续开启新的婚姻。想清楚后在决定,每个人思想不同,面临的境遇不同,但都是追求更幸福,更美好的生活是相同的。在做这个重大决定的时候,自己最好多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