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大误区你知道吗
事业单位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和坏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的好处和坏处: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且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
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与坏处是什么?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弊端: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员工的流动性,企业缺少新鲜血液进入,企业活力下降。
公司迟迟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不是无终止时间,而是指期限长短无法提前预料和确定。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期限,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间的最大区别。
第二、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除了经济性裁员时需要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但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出现,用人单位无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失去了一次利用终止劳动合同重新选择劳动者的机会。
第三、由于很多用人单位在绩效管理方面不完善,遇到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的员工或者绩效不佳的员工, 由于没有充分的证据,很难合法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这影响了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自主权。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可以在该员工合同期满时选择终止劳动合同。正因为如此,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心生恐惧,认为它客观上是重新制造“铁饭碗”,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担心并不是毫无根据。
单位不愿意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和单位的体制、实力及用人机制有关,主要是和客观因素有关,与单位主管的个人意志关系不大。
按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三种,一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一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说,在合同上写明,双方约定合同期为1年、2年或者3年、5年,合同的起止日期都写得明明白白,这就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有的是在时间的约定上只有起始时间,不署明终止时间,有的是在合同的最后某一款注明,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在现实中,因为用人单位的经济基础不同、所处的市场地位不同、用人机制不同,所以,在选择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倾向上也是不同的。
一般而言,像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因为单位经济命脉强大,政治经济基础牢固,所以,劳动关系相对比较稳固,用人单位从人才队伍的稳定和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约定俗成地倾向于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像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由于他们缺乏政策后盾和体制后盾的支持,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较大,企业经济命脉相对脆弱,劳动关系相对不太稳固,这些单位用人机制灵活,常以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激励机制管理员工队伍,因此,他们也不肯将劳动关系较长时间地固化下来,因此,要让这些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容易办到的,他们倾向于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也在实行多体制的用工机制,对于原有正式编制的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对于编制外的人员,则会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是劳动关系相对长久、稳固,而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建设一支稳定的专业技能强、业务素质高的员工队伍,有利于事业的长远发展。
所以,用人单位不愿意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受单位的经营体制、用人机制、市场地位、经济实力等因素左右的,与单位主管的个人意志关系不大。
如果你在现公司工作已满十年,或者已经和公司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劳动合同,截至目前,你也没有严重违纪、没有严重失职、没有给公司造成过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也没有认为你不胜任现有工作,那么,公司应当依法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你符合上述情况而公司拖着迟迟不签合同,你可以依据相关法律主动和公司人事部门沟通,督促公司加紧时间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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