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法院对共有物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怎么审理
共有人分割共有物,物权法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共有物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共有人分割共有物,应当按物权法及其他法律相关规定办理。
物权法有关共有物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比如,男女双方约定夫妻共有房屋不得分割,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离婚时可以分割该房屋。再比如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作为按份共有人可随时以要求分割该房屋。)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如1,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或诉讼分割共有房屋,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如2,夫妻结婚时购买的钻戒,离婚时无法达成分割协议,钻戒切分会减损价值,共有人可以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继承分割房屋时遗漏继承人的,其他获得继承的继承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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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祖宅可以要求拆除分割吗?
共有祖宅可以要求拆除分割。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所以,不动产分割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
共有财产分割诉讼费如何承担?
共有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中规定,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原告先垫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可以自愿承担。常见的诉讼费用分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决定;
2、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3、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或上诉人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自行负担;
4、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用,由起诉人或申请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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