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结婚索要彩礼犯法吗
婚姻法规定不得以结婚为由索要财物,那也就是说索要彩礼是违法行为吗?
法律没有这样‘’禁止以结婚为由索要财物‘’的规定吧!
相关司法解释只是针对‘’因结婚彩礼发生争议如何解决‘’作出了规范性解释。
结婚索要彩礼属于“公序良俗”调整的范畴,只要双方能够接受就行。因为索要彩礼而导致一方不愿结婚也属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法律不可能主动干预。
据此,结婚索要彩礼本身不是个法律问题,因此也谈不上合法违法!
因为结婚彩礼发生争议的,才会归属为法律问题。这样的法律争议得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是不能一刀切的!
谢谢邀请!
1.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那么法律规定的是禁止索要财物,反对封建社会遗留的买卖婚姻。
2.婚姻法又主张尊重社会风俗,即,如果是彩礼,是被认可的。
彩礼在婚姻法中认定为对女方有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同意与男方缔结夫妻关系,即认定符合条件,如果女方接受此彩礼,不缔结夫妻,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3.退还彩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关注本律师,让我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有些事情不是法律法规能规定到方方面面俱到的!说白了,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除非给彩礼方有证据去告,事后又有什么用?再找女人的时候,流言蜚语也会不请自来的!
总之,谈恋爱需谨慎,自己多大的能量就找什么样的女人,你强求来的婚姻未必会幸福!
谢邀。
法是用来约束人的行为的条款,违法了怎么办?那当然要执法,怎么执法呢?首先必须有人告,那问题就来了,谁告?要彩礼的不会告自已,给彩礼的也不会告,除非你想打光棍一辈子。其他人也不会告,因为告了就等于扒婚,会被人所痛恨。
正所谓民不告官不究。虽然大家都厌恶彩礼之风盛行,但真摊到谁家里,也都会积极按市价跟风。
总之,厌恶也罢,痛恨也罢,索要也罢,无奈出钱也罢,该怎么着还依然如此,大家心照不宣。谁也不想违法,可媳妇总要娶,事摊不到自已头上,谁都可以站在法、情及道德的至高点去遣责,但过后怎么办?你不能每人免费分配一个媳妇给他,那他就要自已想办法,能力大的,娶媳妇赚钱,次一点的不花钱,再次一点的两边一样花钱,能力一般的花点小钱,没有能力的只能咬牙出钱。
彩礼要多少是女性的自由,给多少却是男性的权利,何来天价一说呢?这让那些个三妻四妾女友成群的男人怎么活呢?把自己颓废、无能的理由讲得如此冠冕堂皇——自己信吗?假如你是女性,既使没有彩礼,一位优秀男士和一个颓废男人,你会如何选择呢?你会在垃圾堆里捡老公吗?如果对彩礼感觉不爽可以一分钱不用给的,现在竞争的社会优秀男士那么多,让他们帮忙给好了,顺便帮忙把老婆娶了,留着你的小钱抽抽烟、喝喝酒、吹吹牛,岂不美哉妙哉?反正三千万的大家庭也不怕多你一个
女方结婚后索要彩礼合理、合法吗?是否可以不给?
女方索要适当的彩礼是合理的,但是不合法,因为国家禁止婚姻买卖,婚姻法不提倡索要彩礼,但是,中华民族婚礼文化5千多年,只是提倡适当的婚礼彩礼,也就是图个喜庆,最近十几年,因为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物质基础的要求也在提高,还有邻居相互的攀比心理不平衡,城市化的加快、老百姓都要城市买房等等综合原因,导致彩礼风俗水涨船高,导致彩礼风俗变了味,再加上离婚率的提高,人们对婚姻的恐惧和不信任,社会复杂,对男友的不信任、不负责、不但当,如果离婚了,女方大部分都是吃苦受累受罪最吃亏、损失最惨重的一方,由于历史的原因、女人离婚往往净身出户(因为房子是男方的),女人被迫回到娘家(可惜娘家不是久留之地),……所以,女方为了后顾之忧必须要高昂的彩礼作为保证金,以增加男方离婚的代价来挽回婚姻的完美,如果适当的不要彩礼,有的不负责任的男人就会任性妄为,不拿豆包当干粮,每一个父母都希望女儿婚姻幸福美满快乐,现在由于婚姻法的不够完善,……由于婚姻而发生的事千奇百怪错综复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三个情况可以退还彩礼,也就是间接承认了彩礼的合法性!彩礼自古以来就有!是中国的婚俗传统!就像女人用命生的孩子跟男人姓一样,也是传统!存在肯定是合理的!现在我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多出几千万光棍,物以稀为贵!所以一些地区彩礼越来越高!每一个时代的婚姻要求肯定有它的必然结果!现在是市场经济,女人婚后怀孕生孩子很容易失去工作!工作事业收入受到严重影响,身体也受到损伤!母亲和孩子的天然纽带,哺育孩子,照顾孩子,养育孩子,教育孩子的重担也压在女人的身上,女人更受家庭和孩子拖累和牵绊!婚姻法也不保护和承认已婚生育的妇女在家庭劳动的付出。女人为孩子为家庭的付出是没有得到社会承认的并且是受歧视的!但每个女人从孕育孩子到生产再到养育照顾孩子的过程多多少少都付出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现在差不多40%的离婚率,主要原因出轨,家暴,婆媳关系,在男人出轨成风的社会,女人又无法把自己的命运全部都赌在男人身上!只有钱,只有物质基础才是女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可以说,现在的彩礼钱,就是女人的生育保障金!就像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一样!是男人提前提供给女人孕育孩子的一份生活保障或补偿,也是男人给女人安全感的,爱的表现!男人可以不给,也可以选择上门入赘不给!但是没资格去谴责女人要彩礼!婚娶自由!你可以不娶,别人可以不嫁!彩礼谈不拢,就是两家三观不合!
我认为这个问题你说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女方本身又是结了婚的还索要彩礼,你说向谁要呢?自已现在本身就在男方,不知道这话是怎么说出口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彩礼问题,这个不受法律保护,具体靠男,女双方协商,法律不会支持高价彩礼现象。
现在都在吐槽彩礼问题,女人要房要车?
可我在现实中身边的例子,没房没车照样高高兴兴嫁了的女生大有人在。
从逻辑上讲,
A中国女人大多无房不嫁
B中国大多数人都在二十多结婚接近三十时就被贴标签剩男剩女
C中国的房价高到超出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
这三个命题不可能全部为真。不需要我再进一步给出证明过程吧?
实际上,在没进入到一段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关系之前,谁都会想很多条件,男女都一样。有人想才,有人想貌,有人想房和车,个人觉得都无可厚非。但是真正爱情(或者至少是缘分)到了眼前,大多数人,无论男女,都不会真的死卡那些条件的,都有一定的弹性空间。至于这个弹性空间有多大,就看感情有多深了。
以相亲情况为例:
遇见有感觉的有钱人:“哇靠皇天不负我等这么久终于遇到对的人了”
遇见没感觉的有钱人:“处处看吧毕竟条件不错说不定能培养出感情呢”
遇见令人反感的有钱人:“尼玛有钱了不起么姐又不是卖的负分滚粗”
遇见有感觉的穷人:“现在穷不要紧有上进心人品好就行了”
遇见令人反感的穷人:“穷屌丝没房没车还好意思出来相亲负分滚粗”
上面五种情况换绝大多数女人反应都是一样的。只有在【遇见没感觉的穷人】时,房和车才能成为决定性的条件。
最后再告诉你个残酷的真相,如果一个女人以你没房没车为理由拒绝你,真实理由一般都不是房和车。从我个人角度讲,如果我想拒绝一个男人拒绝到彻底断了他的念想不留任何后患,我一定会选择一个他目前确定不符合而且在短期的未来也无法达到的条件。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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