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扣车要怎样收费的
交通事故暂时扣的车停车收费标准如何规定的?
停车费,由交警部门承担,没有具体的标准,要根据当地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事故处理中心能扣留车收费吗?
事故处理中心扣留车是要收费的。发生事故后,交警勘查现场,然后就可以扣押肇事车辆,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后,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
但是要是事故中伤者一方提出保全肇事车辆,法院也批准保全了,那么就不能放车了,要等事故处理完毕,才能放车。但肇事方可以交保证金把车提出来,等事故处理完毕再把保证金取回。
交通事故扣车不需要收费,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来领取车辆时如有逾期就要缴纳相应的费用。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事故车辆。一、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停车费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停车费由行政机关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交通事故被扣押,交警大队委托停车场保管,在扣押期间的车辆保管费应当由交警大队承担,不应当由您自己掏钱。
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称政府没有审批划拨专门的暂扣车辆停放场地,只能委托经营性的停车场停放车辆。既然暂扣车辆停放在经营性的停车场,就得交纳停车费。交警部门的该观点是错误的。委托经营性的停车场停放车辆是交警部门的单方行为,并未征得被暂扣车辆的司机或登记所有人同意(被暂扣车辆的司机或登记所有人并未同意承担停车费),因此该行为对被暂扣车辆的司机或登记所有人不产生拘束力。
二、交警部门到底有没有权力扣留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事故车被扣多久可以领回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是有权力对事故车辆进行暂扣的。
说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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