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法律(香港保险法律法规条文)
大陆人在香港杀了人,是按大陆的法规来判案还是用香港的法规来判案?
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其原有法律基本不变,并保持独立的立法权。港澳刑法与大陆刑法的关系是特殊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当行为人在香港或澳门犯罪时,行为人不仅违反香港刑法或澳门刑法,而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但根据特殊法优于普通法原则,香港司法机关或澳门司法机关应对行为人适用自己的刑法,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香港法律没有死刑吗?
香港没有死刑,曾经有,后来被废除了。
1993年香港正式废除了死刑。在此之前,死刑是自香港皇家殖民地成立以来的一贯判决,谋杀、绑架撕票和盗版等罪行均可以判处死刑。
最后一次死刑是在1966年:
虽然1993年才正式从法律上废除死刑,但是实际上再更早的时候,香港早就已经停止死刑的判决了。
香港的最后一次处决死刑犯是在1966年11月16日进行的,当时26岁的黄启基在斯坦利监狱被吊死。从1937年斯坦利监狱开业至1966年,122人在香港被绞死。在此之后,死刑被暂停。其中一个原因是,英国在那个时候废除了死刑,所以虽然香港没有正式废除,但是实际上暂停了死刑的执行。
当时,香港总督根据皇家的赦免权,将被判死刑的人的刑罚统统减为终身监禁。1993年4月,香港正式废除死刑。从那时起,终身监禁一直是香港最严厉的惩罚。
根据香港“基本法”的法律制度独立原则,尽管在中国大陆仍然执行死刑,但香港在回归祖国后仍继续废除死刑。
关于死刑的冲突:
关于死刑的第一次冲突,发生在香港总督和英国女王之间。当时香港总督默里麦理浩爵士拒绝了一名死刑犯的上诉,这名死刑犯蔡先生要求将他的死刑改判为终身监禁。
然而,一共71名香港居民,包括主要律师,致函英国外交大臣,代表死刑犯蔡先生请求缓刑。最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根据英国外交大臣的建议给予蔡先生缓刑。
王室的决定让总督和高级官员尴尬,而且没面子。一时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当时的香港媒体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判处死刑是完全正常的,考虑到香港目前的情况,这是最合适的。华人社区领导人则指责英国政府“干涉”香港事务,这是不尊重中国的习俗。
但最终维持了女王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