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钱不还

法律观点 2025-08-01 6
今天给各位分享民间借钱不还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放高利贷的人,别人找他们借钱了还不上后,真的会砍其手、腿吗?
  2.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如何认定?与民间借贷有何区别?

放高利贷的人,别人找他们借钱了还不上后,真的会砍其手、腿吗?

“干我们这行的,最喜欢一种人,最不喜欢两种人。”一位曾经放过高利贷的“大哥”,这样对我说道。

事情发生在六七年前。有一天下午,我从客户那里出来,打车回公司。上了一辆出租车后,司机师傅跟我攀谈起来。

胡乱聊了一会,我发现我们竟然是老乡,来自同一个县城。后来,我就问了他一个问题:“师傅,你怎么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开出租呀?”师傅长叹一声:“一言难尽呀!”

原来,司机师傅在开出租车之前,是所谓“道上混的人”。他姓王,这里就叫他老王吧。老王手下最多的时候有20来人,主要经营三块“业务”:给娱乐场所看场子、组织赌局和放高利贷。

老王虽然干着不法勾当,但因为一直小心谨慎,也几乎没犯过什么大事。没想到的是,他却折在了一个小人物身上。

“我们往外借钱,最喜欢一种人,最不喜欢两种人。最喜欢的是,有正经工作的人,比如在单位上班的人,或者有正经买卖的生意人。这种人借钱,我们从来不担心他不还。只要一吓唬,往单位打个电话或者拉个横幅,他们就会乖乖把钱还上。

最不喜欢的两种人,一种是滚刀肉,这种人无牵无挂,油盐不进。吓唬他没用,揍他也没用;另外一种就是不要命型的,我就是栽在了这种人手里。

有一天,老王带着几个小弟去催债。到了借贷人家里,他们吓唬对方:“今天凑不齐,我就要你的命。”没想到的是,对方直接拉开窗户:“要命就给你们。”说完,直接从10楼跳了下去。老王一伙人,直接就愣住了,根本就没反应过来。

“那天他要是拿不出钱,你们会把他怎么着吗?”我问道。

“能咋着呀?我就是吓唬吓唬他,顶多就是揍他一顿。我们坏账率也不低的,要不回来的多了去了。放高利贷是什么罪,故意伤人是什么罪,我能不知道吗?”

我当时有点无语:“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呀。”

后来就是事情闹大了,老王一伙人进去不少。因为没犯过什么大错,老王也只是在里面待了3年。出来后,老王不想跟以前的人纠缠,怕再犯事进去,就跑到了这里开出租车。

有一部分真的会这样。甚至更严重。

举两个例子:

杭州铁笼沉尸案

2012年6月,因为巨额债务纠纷,内蒙古张某在杭州某酒店被人劫走,随后遭到非法拘禁,数月间辗转各地,受尽殴打谩骂,最后被发急的债主胡某某和手下抛进八十多米深的滩坑水库,惨遭杀害。

2015年3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胡某某因故意杀人、非法拘禁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主犯张某某、金某某也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徒刑。

案例2欠款八万元被砍杀

几年前,45岁的受害者李某向28岁的张某借款8万元,一直未还。张某曾经向李某多次催还,但是李某拒不归还。5月6日,张某在大街上遇到李某,再次索要无果。张某失去理智拔出菜刀,对李某连砍数刀。8万块钱,一条鲜活的生命没了。后凶手张某依法被判处死刑。

小结:

放高利贷的,多数是一些有前科劣迹、做事不计后果、杀人不眨眼,为了利益可以豁出一切的人物。因此,一般人千万不要招惹这帮人,以免惹上麻烦甚至杀身之祸。想“薅”高利贷者的羊毛,要随时准备付出巨大的代价。

不会砍手脚的,现在法律严惩。大部分都是吓唬你,最多打你一顿,然后再和你谈怎样还钱,碰到狠的他们也没办法。

我一兄弟借过高利贷,催债上门的时候我正好也在,我这兄弟有老婆孩子,还是有点怕的,我倒是不怎么害怕,小学没毕业我就跑出来了,可能场面见多了吧。

大夏天来了七八个人,每人手上拿着一件大冬天穿的那种棉袄,进来后打开棉袄里面包着的就是没开刃的大砍刀,在那比划来比划去,我们就5个人,对方说要还钱,不然把人带走,我想了半天,我这兄弟家是县里的,一出门就是荒地,摄像头什么都没有,我们心想哪的黄土不埋人啊,直接卷闸门一落,拿匕首就要干他们,对方一下就怂了,说也是走投无路替人要账的,后来给他们老大打电话直说了,你的人在我们这,只还本金,谈不拢咱们就玩,都是有家的人,我们也有家,但也可以没有。最后只还了不到一半的本金。

后来我这兄弟又借了小贷和网贷,前后加起来从13年至今有40多万,一分钱没还过,就是小贷公司各种打电话催,发短信,发他拿着身份证的照片给他手机通讯录里的朋友发短信说怎么怎么难,然后小贷公司打我电话说让我转告他还钱,不然起诉他了,发律师函了,我直接张口就骂,反正不是我借钱,到现在也没见怎么样,总之就是各种恶心人,快递寿衣什么的。

这个大部分没有,当然其中有一些势力很大的也不好说。。

以前也认识一两个也是这行业的,当然他们不是放高LD的,他们开‘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俗称讨Z公司,他们所追讨的Z几乎是那种烂Z,你想上诉到F院才多少钱,他们成本很高的,10W以下好像是40%,30以下好像是30%,当然可能有差别,我们在酒桌上聊天说到这种事,当然被他们抓住给你苦头吃吃那是有的,但是打S打C不会的,毕竟多是混饭吃。。但是一些数量大的,这种事确实出过,也不是说没有。。

不会的,我在朋友家遇到过一次高利贷暴力追债的,两个小伙子上门,穿着鞋套,一句脏话都没有,客客气气,你说报警他们自己主动打电话报警,警察来了有事说事,让出去就出去,门口继续等着,警察走了继续敲门,除非你全家不出来,出来人他们就进去,继续文明待着…………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如何认定?与民间借贷有何区别?

“借钱不还”型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通过借贷的合法形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非法占有的动机决定了是经济诈骗而不是民间借贷。这是认定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要件。可以从行为人的借钱理由及用途、借钱时经济条件、是否掩盖真实身份或事后躲藏等来判断。如借钱理由和实际用途不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本没有偿还能力还去借钱,借钱后大事挥霍,事后销声匿迹等等,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非法占有,借钱不还。民间借贷人想积极还钱,未还上是因客观原因。

2.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行为人的方式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实际上是欺骗。民间借贷的方式是实事求是,述说事实。

3.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行为人借钱后不想还钱,躲避隐藏,肆意挥霍。民间借贷人想积极还钱,经济条件上有偿还能力。

诈骗犯罪和普通的民间借贷二者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是十分明显的,需要司法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准确甄别。

借贷型诈骗认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问题是还不还,真想还假想还是主观的,司法机关认定也有主观性,认定的难度大,往往有风险,谁愿担风险?相对的合法占有能成立吗?这个罪的认定实践中是个马虎账,弹性很大。该罪的认定条款必须完善,即到期不还,又不主动勾通协商,躲避超一定期限的,就应完全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成立,可立即进入刑事程序。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认定此类案件的关键是其在借款时就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但仍然向他人借款。即虚构了自己有偿还能力或隐瞒了自己无偿还能力的事实。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1、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的行为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良好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实际情况。

3、行为人对钱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我国“刑法”中对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里没有你说的这种类型,“借钱不还”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这“借钱”两个字本身就证明是借贷关系,而不是诈骗行为。前面有律师已经就有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动机、主客观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等解释得很清楚,我不再复述。

借钱不还与诈骗行为存在本质的区别,最主要的是“罪与非罪”的区别,这个不能混淆概念。不能把借钱不还的行为当成犯罪行为,借钱不还就是一种民事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说直白一点,借钱还了,就不会产生纠纷,正因为借钱不还,才有民事纠纷案件的发生。这就是民间借贷纠纷的一种类型—公民与公民之间(也就是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

所以如果你遇到这样借钱不还的人,就应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方有财产,你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或诉前财产保全。当然诉讼是有风险的,如果同你打交道的这个借钱不还的人是个赖皮、或者身无分文的人的话,打了官司你的钱也不一定能要回来。

我这一大通话是根据你的问题而来的,如果你的具体情况与问题有出入,也就是借你钱的人你确实怀疑他有诈骗的嫌疑,你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试试,不要耽误了你的事情。

我们经常在各种媒体上看到网络诈骗、电信诈骗、金融诈骗、各种保险诈骗、合同诈骗等等,你对照一下你的事情,看能不能对号入座。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问题结合以往的经验,谈一下我的看法:

从大的方面一个是违法犯罪的刑事问题,一个是普通的民间经济纠纷,这个比较简单,相信大家在两者的定性上都不会有错,就不在详细分析,下面重点说一下“借钱不还”型诈骗罪与民间借贷这两者在行为关系上的区分。

第一,“借钱不还”型诈骗的本质是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向出借人借钱的,也就是说,借钱只是一个幌子,有借有还的借才叫借,存心不还,但是嘴上说是借钱,这是骗而不是借。而民间借贷就是冲着借去的,借的时候心里想着也是要还的,并非一开始就打着借后不还钱的注意。

第二,要实施诈骗行为。其实借钱不还型诈骗的行为,就是借钱的这个行为。诈骗罪的行为的方式是,犯罪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让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受害人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自己的财务从而遭受损失。“借钱不还”型的诈骗,就是以借为名来骗取出借人的钱财,当以借钱的方式表现出来时,出借人不会想着对方不还的,如果一开始知道不会还钱,估计没有一个出借人还傻傻的借钱出去,因此都是基于出借人觉得借款人能还回来的错误认识来出借了自己的财务,从而导致了财产的损失。

而民间借贷就不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通常是要评估有无还款能力或者以其他财务作为抵押而进行贷款的,因此,在借钱时一般不存在还不上钱的可能,借款人也并不会借了就不还(之后因为情景有变导致还不上的不算此列,这是想还而没钱还,并不是有钱也不还,或者压根就不还)。

第三,在实务中的案例就有一个认定依据是,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继续借贷的行为就属于诈骗,而民间借贷大部分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越是细节的地方争议就比较大,很难一句话或几句就可以概括出来,具体的案件还应具体分析。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见谅,谢谢。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民间借钱不还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