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要带什么材料
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没户口本和身份证怎么办?
更正下应该是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没有户口本(簿)不可以。具体要求如下: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2、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7、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有公证遗嘱证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才能办理过户, ?
一般在进行继承过户时,受益人需提供遗嘱、遗产继承公证书(法律生效的判决及裁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房产平面图等材料。其中遗嘱继承公证书往往是被人们所忽略的,仅凭遗嘱公证肯定不能直接办理过户。这是因为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无法判断这是否为最终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一般公证员会要求全部继承人到场,这是为了方便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保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其他继承人对受益人所持遗嘱的真实性存疑,继承公证就不能受理或中止办理。这种情况下,遗嘱受益人需到法院起诉解决
带着公证的遗嘱,身份证,户籍本,死者的死亡证明等,到房产所在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手续!
带着公证的遗嘱,身份证,户籍本,死者的死亡证明等,到房产所在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手续!
带着公证的遗嘱,身份证,户籍本,死者的死亡证明等,到房产所在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手续!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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