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被政府征收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拆迁,老板该如何赔付老员工?
公司拆迁,证明公司发展还行,肯定除了旧设备外,还会添制新设备,人员等。
如果老员工愿意到公司新的工作点去工作,我相信老板是会同意的,这样公司就不存在对老员工有什么赔付等问题。
如果,老员工不愿意去,情况就不同了。根据我国新的劳动法规定,公司拆迁则表明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将要终止,这样公司就有义务赔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其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一年,就要补偿一个月的工作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而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没有6个月的也能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当然,公司赔付还好,如果不赔付,员工们还可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法律手段来为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劳动监察部门出面问题大多都会解决。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不妥之处,望大家在下方交流,指正。
谢邀,企业原址因政府改造项目原因拆迁,搬到郊区相对远的地方,这种情况的发生现今也较多,也属正常。那么作为企业来说肯定会得到一笔补偿款,然后按有关企业方案安置好职工。
企业老板会同其他领导人员前期就应做好动搬迁各方面的准备,如新厂房的建设实施,能有工业小区现成厂房租用最好,要抽出得力干部做好新厂址的前期准备。并且利用好老厂房剩余时间不多的时间,一方面抓好市场急需产品生产的同时,又要考虑对设备等方面搬迁准备方案,老板很烦,更重要的是对职工的安置工作的方案宣传,让职工也做好思想与家庭安排等的准备。
一般情况下,那么长时间工作下来,老员工对企业也有感情,出于此类拆迁情况,是政府行为,企业也是被动无奈,因此也理解企业老板的处境,大多数老职工也随企业的搬迁而去,主要是企业在工资待遇,福利方面做出适当优惠。
在动迁方案中要有所体现,如郊区补贴,一次性加一级工资(平均数,也不多,根据政府的补偿款平衡),车贴的增加,如交通条件不完善,老板要考虑包车,指定地点接送职工上下班等等,当然老板也要合理安排好动迁款的使用,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对老员工起到暖心安慰的作用,今后还是要以生产促进企业效益的发展。
国有企业由于拆迁不再生产了,上级对新老职工也会作出相应安置,如并厂去公司其它企业工作。对私企来说,不愿意去新厂工作或者说私企就此解散了,那也应按劳动法规作出相应补偿。
企业拆迁,老板该如何补偿老员工?这个问题真的不好说。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搬迁,一些老员工因为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在企业上班,老板应该按照老员工的工作年限、工种等,给予老员工一定补偿。
我们这里有一个美资企业,生产钻探石油用的陶粒,因为污染严重,企业要搬迁到几十公里外偏远农村。在那里上班大多是附近人,因为距离太远,很多人都不想再去上班。老外就他们进行了一次性补偿,我的一个伙计在那里干电工八、九年,总共拿了12万元的补偿金,这是前七、八年的事。虽说外资企业对员工要求很严,但不得不承认老外还是很遵守中国的劳动法,都是按照规矩一丝不苟的办事。
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前两年,我在一家私营商砼公司上班,公司地皮被一家房地产商看中,公司要搬迁到郊区。老板就提前问我们,谁愿意去继续上班,谁不愿意再去,不愿去的老板就动员他写自动离职申请,并郑重承诺:不会少他一分工资。一些干了十多年的老员工,就跟老板商量,希望离职时能按劳动法按年限给些补偿。老板一听,啪的一拍桌子说道:我一分不少把工资发给你,已经是仁至义尽。还要什么补偿,你以为我是提款机,钱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如果你不乐意,可以去告我,我愿意奉陪到底。据说所知,那几个走的老员工最后还是写了自动离职申请,老板给他们多发一个月工资,也算是大慈大悲了。
法律很完美,现实很残酷。在中国企业尤其是私企拆迁时,老员工要想得到合理的补偿无异于是在与虎谋皮,除非你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打官司。走这两条途径需要提供许多证明材料,跑许多次腿……许多人嫌太麻烦,都自动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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