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劳动协议是什么意思

法律观点 2025-08-07 5
其实试用期签劳动协议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试用期签劳动协议是什么意思,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试用期签劳动协议是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1. 试用期协议算不算正式劳动合同?
  2. 试用期刚开始应该签劳动合同吗?
  3.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试用期协议算不算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合同也是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试用期刚开始应该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刚开始应该签劳动合同。

不仅仅是应该签,而且是法律规定必须签。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员工在试用期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两倍工资。

入司后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至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至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一个企业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此公司要求你入司之后就签订劳动合同是应该的。

你重点需要关注的是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条款。

如果有疑问,可以随时和笔者沟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在劳动者入职第一天起就得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晚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约定试用期的话要根据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长短约定,不能随意而为。

如果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仍然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准备相应证据,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起诉用人单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要双倍工资。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即由于试用期属于相互考察期,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或者发现自己不适于从事该工种工作,以及存在其他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无须任何理由,可以通知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目的是便于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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