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不适宜羁押的情形有哪些
羁押看守所,是什么体验?需要24小时戴手铐吗?
能够被拘押在看守所,那说明所涉事属于刑事犯罪。而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因为所涉刑事犯罪被拘押进去的时间不同,是在等候批捕?还是已经批捕等候起诉审判?但享受的基本待遇是相同的。
题主想知道在看守所是否戴手铐,这里可以明确告诉题主,被送进看守所房间之前会被戴上手铐的,进了具体房间也就是“号子”里,手铐就被摘下来来了。再次戴手铐的机会是提审,检查身体,会见律师或者家属。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就是被审判时坐或者站在被告席上,也是不戴手铐的。
看守所的日子非常枯燥,一日三餐定点定时,基本是米饭管饱,但是菜只有每人一碗。伙食好坏各地看守所也有差别,南方伙食会好点,北方就要差一些。
每个房间里都有一到三个犯罪嫌疑人中提拔出来的号长,也叫牢头,早些年对他们的描述是牢头等于狱霸,专门欺负其他犯人,其实那夸张的成分比较多。现在的看守所里管理的很严很正规,牢头们首先要遵守纪律、规矩,对于其他犯人要帮助和关心。比如吃饭,牢头最后一个拿到饭菜,而且与其他人吃的一样,不存在克扣其他人伙食的情况。
号子里规矩很多,需要学习和遵守的规矩也不少。这里限于篇幅就不多说了,抽时间写几篇详细介绍看守所生活的文,以满足部分同志们的猎奇心理。想了解的可以关注本账号。
看守所羁押的人员,都是一些涉嫌犯罪的,很大一部分是在里边等待法院判决的人,他们不知道最后他们的命运是什么,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犯罪的人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看守所里和监狱不同,他们每天只能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活动,说直白点就是吃喝拉撒都在一个屋里进行,到处都有监控,每天的日程安排是固定的,几点起床几点吃饭,几点学习,几点睡觉等等都是按照时间来的。一些重刑犯或者是一些想要自杀的犯人,他们是必须带刑具的,有的带手铐有的带脚镣,为的是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说白了,到了这里边,你自己想死都不行,必须等待法律的审判。
要说看守所里最好的职业,就是劳动号,有人说劳动号还好?需要干活!但是事实却是如此,劳动号可以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当然了干活居多,然后帮着打饭什么的,可以不用天天在一个十几平的屋里呆着,可以呼吸一下外边新鲜的空气。所以说,还是要奉劝人们,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我临时干了几天拘留、看守所(二所合一)民警,亲眼看到了被羁押人的状态,手铐进了看守所以后就摘下来了。不是24小时戴的,只有在提审的时候会戴上。
我们单位前几年监所改革,原来的拘留所取消了,所有拘留的人都要送到隔壁镇上。
距离其实也不远,但是还是不太方便,体检完再送去也得半天时间。
事情还得从6年以前说起,有一天晚上,大概6点多,我部门领导给我打电话。让我马上到单位门前集合,有任务。
到了单位才知道,是去隔壁xx拘留所支援,看人!时间大概7天左右。
我心里嘀咕,为啥不早说呢,好歹我先准备准备,带点洗漱用品啥的。
没办法,我去办公室换了警服,拿上手机充电器,急忙上车就出发了,算我一共去了4个人,都是急匆匆的没啥准备。
后来才知道,原来那段时间隔壁拘留所里人满为患,看守民警不够用了,只好谁送人来,谁就派民警自己看。
当天我们局有个派出所办了一起案子,拘了个人。
我不幸被挑选中派去看人了。
被拘留的人是什么体验?
我可以直观的看到,他们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翻来覆去睡不着,白天没有事的时候,号里的报纸和书都已经翻烂了。
最搞笑的是,每个号的门上都有四个字母:JIMO!
换成拼音就是:寂寞!
不知道这个门的厂家LOGO是不是就是JIMO。
我想这两个字恰如其分的形容了他们的状态。
有一天拘留所院里的杂草需要拔,问他们愿不愿意出来干活,那个号里有三个人都把手举的高高的。我去!我去!我去!
那天下午,顶着烈日,几个老爷们时而弯腰撅着屁股,时而蹲下,一根一根的拔草,时不时还要贪婪的闻一闻青草的味道!
拘留所里都是被治安拘留的人,他们最长也就呆个20天就走了,可看守所里的人就不一定了。
他们出来活动的机会也比较少,所以可以猜到,进看守所的人那真的是体验极差的,失去了人身自由还能有什么追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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