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多久可以结算工资
辞职报告从提交起什么时候算是辞职?
如果要辞职,必须递交辞职报告,但是交了辞职报告后不能算是已经辞了职,工作还不能停顿下来,正式的辞职日要等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才能算正式辞职。
这时就可以移交工作给接替人,就算是辞职,也要注意做到有始有终,体现出对工作负责任的态度。
据报告提交给公司之日起,只是算提交的辞职申请,该申请需要经过30天的有效期,当30天的有效期满之后辞职通知书发生效力。员工发生效力之日起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只需要向企业发出通知即可,而无需经过企业的同意,该通知也是经过法定的期限之后开始生效。
员工提出辞职,与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企业应在一个月内向员工表明态度,并尽快安排员工办理工作移交,结算工资,中止社保缴纳 ,按程序正常办理离职手续。
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日即当事人离职时间,领取结算工资后不再考勤上班即已辞职完成。
公司未复工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只发放到节前放假时。合理吗?
你好,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微笑]
看题,一共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公司未复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二是前者成立了,工资只发放到节前放假时是否合理?下面就让也来为大家提供一点意见:
一、公司未复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在疫情这个环境下,不仅是国家的难,也是企业的难,同时个人也是难。在疫情期间,国家与地方都出了很多政策补贴企业,目的就是让企业能够减少裁员,降低失业率,稳定经济。但是对于有些行业冲击会比较大,不得不采取裁员的方式来保住公司,这种情况下也是合理的。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赔偿,具体可双方协商定夺。
(再补充一点:虽然很多企业都还未大范围复工,但是公司的高层和人力资源部门早已在家办公,商定对策,怎么度过这个难关。)
二、疫情期间未复工劳动合同解除,工资只发放到节前,这是不合理亦不合法。
1、在年前未正式离职的员工均属于公司员工,应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比如国家法定假期春节假等,如有加班还需发放3倍工资。
2、工资结算日是以正式离职日期为准,进行核算的,并不因突发事件而改变。
3、在疫情期间,国家及地方政府都相应出了一系列政策,针对工资这一项也有标准的,无法到公司上班的,可安排在家办公,劳动报酬正常发放。简而言之,在疫情期间,提供了劳动报酬,工资正常发放,公司未安排工作的或者无法提供劳动报酬的,公司需要给予一定比例的工资,具体还需要参考题主所在地的相关文件。故如果工资只发放到假期前是不合理的,你应该找公司人力部门详细对接,了解具体情况,方可做下一步打算。
以上是我的小小建议,希望能够帮到你[祈祷][祈祷]
“和谐劳动关系”为你一一分析:
一:工资怎样结算?
由于提问者没说1月份工作时间是怎样,无法确定公司1月份结算18天的工资是否合理。
一、1月份正常结算工资为21天。
公司在1月份安排员工上班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那1月份工资结算应该是21天工资。原因如下:
按照国务院通知放假,调休,1月份正常上班天数为17天,法定节假日4天(1月1日元旦,春节1月25日、26日、27日)是带新假,因此1月份工资结算天数应该是21天。
二、春节假期延长3天及2月份工资结算。
1、春节假期延长3天,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显然这一延长假期因疫情原因而做出的不得已举措,可视为休息日,员工未上班,企业无需支付员工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关系,则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你2月3日至解除劳动关系当天(公司若2月份未复工)或复工当天的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入职半年,公司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公司支付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公司需要再支付你6个月工资。
欢迎关注@和谐劳动关系,专注劳动法律法规,曾担任多年专职劳动仲裁员,诚心为广大员工和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法规的援助。
一,首先公司违法了,在复工期而国家有规定是不允许裁员的。
二,你要收集你在公司为老板打工的证据,就是比如说工资条,打卡记录,还这是所签项目的合同合同书,培训记录,等等,一切为公司工作的材料。到当地劳动局伸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三,他无情,你无义,这些都你应得的。做完这些,就等着公司给你打电话叫去协商工资吧。社保也可以连同追缴。
合理,但是否合法,则要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为什么说合理?
1、目前这种大疫情之下,老板的日子不好过,如果不裁员降薪,有可能疫情还没结束公司已经破产了。
2、目前各公司最难过的是这段时间,如果等疫情过了,再来辞退员工,已是于是无补了。
3、伏尔泰说:“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公司没有宣布破产,但你却成了被裁的一员,说明你前期工作做得一般,至少算不得优秀,在公司的地位是可有可无。
公司未复工就解除劳动合同既是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大家相互理解,共渡时艰。
15年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15个月的本人工资。因为我们国家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是根据其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的,工作一年就是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必须是违规辞退。
一、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15个月的本人工资。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短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女职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期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连续工作超过十年以及连续签订过二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可以被随意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现实生活当中,法律明确地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劳动者,那么必须提前30天通过书面的方式通知劳动者,否则即时的辞退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其工作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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