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药费全报吗
车祸发生后,车主是不是应支付受害者全部医疗费?
车祸中如果发生人员受伤应及时救治,发生的费用可由伤着自付过对方垫付,毕竟救人要紧。待治疗终结后,处理事故时再按照事故责任进行结算。结算方式有民警主持下的协商处理和法院裁决两种,如果双方分歧不大,建议采取民警主持下的调解方式。毕竟这种处理方式省事,反正就需要诉讼到法院,由法院判决了。
如果事故中有人伤,医药费全赔么?
如果己方是机动车,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对方人伤,对于其合理正当的医疗费用,需要赔偿。首先在交强险医疗限额内(1万元)进行赔付,这一万元是不分责任比例的。医疗费超出1万元的部分,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如果投保商业三者险,则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付。如果己方无责,则仅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进行赔付。
交通事故医药费和赔偿金分开的吗?
是的,交通事故医药费和赔偿金是分开的两个概念。交通事故医药费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包括急救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由肇事方或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而赔偿金则是指由于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抚慰金等,由肇事方或保险公司补偿。因此,交通事故医药费和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支付和赔偿。
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如何划分医疗费用?
1、车祸双方均有责任,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医疗费,即10000元,由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过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分担。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上述规定很清楚,发生交通事故的,医疗费首先由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交强险的医疗费限额是10000元。 超过10000元的部分,由双方根据各自应负的事故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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