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解除合同,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15年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 搜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 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与员工不续签,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解除合同,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解除合同的原因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责任在公司一方。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法》无效的。
合同终止后的经济补偿的标准:
一、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
三、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像这种情况劳动者完全可以不解除合同,而直接向劳动监察机关进行举报,要求劳动监察机关予以处罚或者责令改正。如果公司要解除合同,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您好,这个问题我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为您分析。
首先,我们把问题的关键点理一下。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已经是事实。
2、员工想接触劳动合同,而且还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基于以上关键点,可能实现吗?有可能!但过程会相对麻烦,时间会比较长。
1、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单位已经违法了相关法律拖欠工资,有一些特殊情况除外。
2、基于上一点的前提,向公司发送申请被迫离职的函件,理由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然后等公司签收。
3、拿上发函的证据,以及劳动合同、工资条或工资发放记录等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的理由就是“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申请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4、这种情况可能会经历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等,总之做好长期的准备吧,也可以找个代理律师全权为你跑腿。
最后,最终结果肯定是能实现,但耗费的时间会很多,所以一定概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员工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或者说提出离职的时候,是否明确指出了,是因为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所以才导致员工提出离职。如果明确了用人单位存在这种过错而离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有些时候劳动者在提出离职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比如,在离职申请上只是笼统的写自己要离职或者有的干脆写的是因为自身原因而提出离职,那么这种情况下,无法体现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那么原则上这是属于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或者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者没有上社保的这些情况,劳动者想提出离职的话,必须要在书面的辞职报告上明确指出,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过错,所以自己才不得不离职,只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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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回答,关于你的提问,用人单位因拖欠I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老板欠你工资,你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欠你的工资的话,你可以找,劳动仲裁申诉,申请法律援助,不但可以拿到工资,还有吴工费,以级其他赔偿,该你的赔偿都会拿给你,如果你自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公司什么都不会赔给你的,所以说你一定要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又不花什么钱,只是要你本人到劳动局去,其实你去了劳动局,到时候劳动局一个电话,你的公司马上会找你谈的,公司找你谈的时候,你有什么要求就说出来,达到你心里想的,那么你就同意,如果不理想的话,在去找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15年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15个月的本人工资。因为我们国家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就是根据其工作的年限来进行计算的,工作一年就是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当然必须是违规辞退。
一、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15个月的本人工资。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长短来进行不同的确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女职工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期合同),在劳动关系中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连续工作超过十年以及连续签订过二次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可以被随意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辞退员工: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现实生活当中,法律明确地规定,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劳动者,那么必须提前30天通过书面的方式通知劳动者,否则即时的辞退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其工作的年限。
搜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规范改组改制国有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规定
一、国有企业改制,要转换职工劳动关系。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参股用人单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国有企业改制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须按规定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企业按职工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整年计算。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
四、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单位月平均工资的,按本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超过本单位月平均工资3倍标准计算。
五、企业月平均工资超过改制企业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原则上按不高于2倍的标准确定。
六、企业因生产经营不正常或停产半停产,职工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其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计发经济补偿金的企业月平均工资应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工资统计口径计算。
八、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福利费用。
权益维护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安全性负责,建立保障机制,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应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位因此而关闭,那么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与员工不续签,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应当自然解除。虽然这种情况不属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一些法定的过错,用人单位只是出于自身原因不打算与劳动者在进行续签,此时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除非是劳动者主动拒绝续签或者提出不续签。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虽然决定不续签,但并不是心甘情愿的,是因为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压力,比如,降低了工资水平或者调低了工资岗位,导致劳动者不得不放弃续签。这种情况下,不属于劳动者主动不续签的情况,用人单位依然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次再续签,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这种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续签,用人单位就必须续签,用人单位是没有选择权的。但是如果不属于应当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只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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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这个是既有政策法规明确的。并非是某企业或个人说说而已。早在80年代计划经济时期的文件,对当时的合同工就有这样的执行兑现…。
👸不过,如果是因员工有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贪污、侵占、挪用公款、腐化行为,或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凡给予行政开除工职、或被除名处分者,并报经上级主管局批准和备案的,或被依法判刑的,是不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合同当事者本人月工资标准(或企业平均标准工资)执行。亦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兑现(执行)。
✍①、凡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②、其工作不足一年,且满半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
✍③、工作不足半年的,则按半年计算(支付)。
✍④、补偿金有封顶规定,亦最高补偿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凡超过12个月以上的部分,不给予补偿金。
谢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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