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有什么风险
纳税人欠缴税款,要承担哪些相应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欠缴税款,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太严厉了,还有一些你也难承受
现在许多纳税人税法意识淡薄,经常不按时申报缴税,甚至欠缴税款,认为不是借银行的钱,只是欠缴点税,无关紧要,大不了以后罚点款,交点滞纳金,你的无关紧要的思想和行为,将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你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太严厉了,还有一些你更难承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加收滞纳金。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05%的滞纳金。
(2)处以罚款。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藏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此外,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采取强制措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①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②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4) 媒体曝光。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5) 阻止出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另外,除以上法律责任外,还有一些后果,也难以承受,即纳税人欠缴税款,纳税人信用等级,可直接从A级降为D级,同时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将严重影响你的贷款申批、企业间签订合同、企业变更、阻止出境、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等,后果非常严重,得不偿失。
纳税人欠缴税款拒不缴纳如何处理?
根据《征管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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