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员工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厂没钱破产了,工人工资怎么赔偿?另外有没有额外的劳动补偿?
既然都破产了,你能把工资要回来就已经是烧高香了,你还想着要补偿,好事不要一个人全自己想完了。额外的劳动补偿肯定是没有的,但是经济补偿金是应该有的,但拿得到与否又是另外一回事。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的,对于拖欠员工的工资,属于第一优先事项,也就是说在破产清算时,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属于优先清偿的范畴。但破产清算时,由于工厂的资产属于资不抵债的情形,虽然员工的工资、社保等属于优先清偿的范围,但不一定能够保证按照原工资进行清偿,能够不低于当地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就算是合法的了。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当然企业破产有一定的法定程序,但是很多工厂所谓的破产是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的,只是企业经营出现了苦难,或是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形,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但这和破产不是一回事。这种情形就属于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如果属于法院宣告破产,职工的工资在破产清算的资产中来解决,只有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重整后的企业不再使用原来的员工,在这几种情形下,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使没有经过重整,只要是法院宣布破产或是老板执行决定解散,都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
但很多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虽然按照劳动合同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实践操作中,既然工厂已经破产了,工资都需要变卖资产才能发放,理论上有赔偿金,但是能拿到工资就已经非常满足了,想要赔偿金,即使仲裁赢了,要拿到手估计也是非常难的事情。
综上所述,工厂破产了,工人工资要从破产清算中优先解决,并不是工资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享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由企业按照其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
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破产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应首先用于安置职工,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所得安置职工仍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
至于额外的经济补偿估计很难了,要看当地政府财政情况了,能拿到工资就很不错了!如果地方政府比较有钱的话,职工还可以拿到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今年疫情这么困难,希望大家都能有份固定的工作,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安稳能养家糊口。
公司欠薪三个月以上如何赔偿?
那要看你通过什么方式维权。
你如果直接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拖欠的所有工资。
用人单位如果欠薪三个月以上,员工可以被迫辞职,办完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后,员工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主要诉求为:
一,要求用人单位向被迫辞职员工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将欠薪三个月的员工工资支付给员工。
现在单位拖欠工资,还需要支付拖欠工资数额的25%的赔偿费用吗?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办理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实务经验,劳动者在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首先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书面投诉立案,并取得立案受理单据,交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所拖欠克扣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在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的限期内仍然没有足额支付所拖欠克扣的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以据此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及加付相当于所拖欠工资一倍的赔偿金,通常都能获得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支持。
3、所说的支付拖欠工资数额的25%的赔偿费用,系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中规定,而20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全国大多地方均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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