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拆迁协议有纠纷怎么办
房子拆迁了,合同到期新房没盖起来,想起诉开发商,官司好打吗?
根据问题的描述,作者理解为两种情况:(1)房子被拆迁,新购买的商品房未按时交付,(2)房子被拆迁,安置的房屋合同到期未能按时交付。
1、若是房子被拆迁,并以房屋安置的形式,则看拆迁协议上有相关的条款,已注明开发商不按时交付“拆迁安置房”的内容。
2、若是购买的是开发商的商品(而非房子拆迁安置),则起诉开发商即可,但结果也只有两种:(1)退房、退款,并支付违约金,(2)不退房、赔付违约责任相应的违约金。
对于拆迁安置房的常见案例:
(1)房子拆迁,被拆迁人选择拿房安置,以拆迁协议上的条款执行,未能如期交付房屋安置的,拆迁方按日补偿相应的金额,继续等待拿房。
房子拆迁,见过现房安置的,也见过1-2年房子盖好后安置的,同样也有5-10年房子的安置问题仍未解决的。
(2)房子拆迁,被拆迁人选择拿房安置,至交房之日仍未交付房屋安置的,转为货币补偿,但由于当时的拆迁价格可能远比现在的价格低,同时拿着原来的拆迁价格+赔偿的金额后,还仍然不及现在的房价等,大部分人还是选择等待拿房安置。
总之,房屋拆迁并安置的问题,起诉开发商的官司是好打,搞清楚拆迁主体机构,不单单是起诉开发商而已,开发商在承建的过程中是有存在未按期交付的情况,同样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打赢了也不一定是最有利的方案。
拆迁家庭纠纷怎么办?
原则上家庭纠纷应由家庭内部协商解决,或请德高望重人士协调;内部不能解决,又协调解决不了的,可到法院诉讼解决。不过,不建议走诉讼途径,毕竟是一家人,打官司难免伤感情。家庭纠纷无非是利益问题,互相让让步,不伤感情解决了多好。
一、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的确定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 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 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 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 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二、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迁补偿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 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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