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怎样赔偿

法律观点 2025-08-23 6
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事故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怎样赔偿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事故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怎样赔偿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九级伤残第三方赔偿标准?
  2. 事故无责任第三方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3. 工伤第三方造成伤残伤残赔付金怎么计算?
  4. 工伤涉及第三方个人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第三方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丶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丶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事故无责任第三方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一、涉及第三方的工伤保险怎么赔偿

对于涉及到第三方的工伤事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问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的期限后,会有下列法律后果: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伤者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的工伤认定申请,因而无法获得法规规定的的工伤认定书;

2、伤者无法启动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伤者无法从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第三方造成伤残伤残赔付金怎么计算?

  第三方按人身损害赔偿,享有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伤残,认定为工伤的,应当按《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在获得第三人民事赔偿之后,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工伤涉及第三方个人赔偿标准?

对于工伤第三方赔偿标准的规定有以下介绍,医疗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你在工伤和第三方人身损害两边只能得到一份赔偿。

骨折在工伤里肯定构成十级伤残,但在人身损害里如果没有功能障碍就可能不达级。如果在两边都能构成伤残等级,当然可以得到两份相应的伤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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