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哪些情形
-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了(已生效)单位不履行,是找劳动保障监察?还是直接法院强制执行?
-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不合理可以不签字吗?
- 劳动仲裁不予支持是什么意思?
- 劳动仲裁判决不予支付赔偿金,要向法院提起上诉,这个流程要怎么弄?除了起诉状和证据还需要准备哪些?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来了(已生效)单位不履行,是找劳动保障监察?还是直接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不履行生效的裁决书,劳动者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不合理可以不签字吗?
可以,但没有作用。对于拒不签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如: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并不会影响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不予支持是什么意思?
不支持申请事项,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你这个案件败诉了。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双方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会收到仲裁机构出具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在裁决书中,最后一部分会写到仲裁结果,即仲裁员对申请人申请的事项支持与否。
题主说“不予支持”,那么就是你的申请事项不被支持,你败诉了。你对裁决结果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判决不予支付赔偿金,要向法院提起上诉,这个流程要怎么弄?除了起诉状和证据还需要准备哪些?
劳动仲裁结束以后,当事人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要注意起诉时间。起诉期是15天,从当事人签收仲裁裁决书时起算。仲裁裁决书后的裁决时间并不一定是起算时间。第二,注意有权管辖此诉讼的法院。一般有权管辖的法院是与仲裁委员会同一区县的人民法院。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民事起诉状(一定要写清双方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2)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申请仲裁时提供的材料)3)裁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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