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审批不行算违约么

法律观点 2025-08-24 5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二手房贷款审批不行算违约么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办不了按揭算违约吗?
  2.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贷款审批失效,卖方拒绝过户算违约吗?
  3. 买卖二手房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办不了按揭算违约吗?

买二手房签合同约定的是征信不好导致贷不了款则双方无责解约,实际上银行是以无流水,无固定收入而拒绝贷款,不属于无责解约条件,中介没收定金要求支付违约金是正当理由。

其实这种情况是中介为了保障中介费用的收取而玩的文字游戏。因中介明知哪怕是征信好的人无流水,无固定收入也是贷不了款的,所以签合同约定就只以征信问题为无责解约条件,目的就是你不是因征信问题贷不了款而没收定金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中介的行为个人觉得不属于诈骗,只能怪你自己在签订协议时没有认真、逐字逐句透彻地理解合同约定而盲目签字认可。

如果你父母或子女有流水,有固定收入,可追加他(她)们为房贷共同还款人,银行就可能发放按揭贷款。

谢谢邀请!

有不少人遇到过这种问题,自己有首付款,又有还款能力,为什么不给我贷款。

我堂哥就是其中一例,首付款没问题,而且也有一定的积蓄,平时的收入主要靠两口子的临工,这种临时工作没有固定的打款时间,也就没有了“工资流水”,最后只能选择借钱全款买房。

中介的责任

中介在成交某个合同之前,有义务去了解双方资质,以确保交易顺利。

您的经历中,中介有一定的诱导责任,在提前告知的无银行流水的情况下,他们还继续促成交易,显然是存在一种逼上梁山的感觉。可能他们会觉得你签完合同,定金都付了,而且也有经济能力买房,肯定是可以凑到全款。

或者他们想建议你凑全款买到之后,再让你拿房子做抵押贷款,去还借的钱。

这就是欺骗行为,保留好手机沟通的文字信息与合同,投诉到当地建委和房管局。

合同责任

合同里面有一条责任认定,大致意思是在买卖过程中,双方不得对自己的信息资料有任何隐瞒,如果因为隐瞒真实情况而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轻则赔付定金,重则会有每天总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果您当时的约定是买卖双方写在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中,当然可以无责解约,卖方退还定金即可。

延伸

工资流水或者营业进出账流水,是银行审核的一个关键资料,也是为了确保客户的还款能力的最直接体现。因为银行不可能对所有申请贷款的客户去进行实地探访和了解,他们只能通过提供的资料来进行判断。

如果最后中介表示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一定要求退还中介费和定金,至于定金怎么退,让他们去跟卖方沟通,自己尽量不要参与其中。

保留好沟通记录,跟中介的通话记得录音,微信和短信记录要保留好。

定金和中介费不退的话,直接到建委进行投诉,中介会非常害怕,如果真的因为欺诈,建委可能会直接停掉他们的网签资格,他们公司后来的成交都无法下去。

(我是老白,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白话房时)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办不了按揭,而且和中介口头约定了办不了贷款不算违约,最后因为流水不够被银行拒贷是么?

不知道题主所在哪个城市,我买过两次二手房,都是先拉征信,征信流水没问题才会签订购房合同交订金,合同白纸黑字写上附加条款,写明不是因为个人原因造成交易无法顺利完成的,不算违约,退订金。口头约定无效的,不知道题主是否有录音为证?

这个中介说你违约要交违约金,还没收定金的操作很奇怪啊?一般他们都是极力促成交易的达成才对啊?背后有什么原因么?如果你的征信没有问题的话,流水不够是可以交1.5的按揭费找担保公司做按揭的。担保公司会帮忙做好流水的。房子贷款是把房子作为抵押物的,你的流水达到月供两倍以上就可以了。

所以建议题主弄清楚背后的原因,是卖家不想卖?还是其他原因?只要征信良好,流水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贷款审批失效,卖方拒绝过户算违约吗?

银行给房贷必须有房产抵押,未过户怎么可以申请贷款。

常规程序是,交完首付,即去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此时合同已约定贷款,并约定由中介掌控手续和相关环节。比如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由中介保管,贷款由中介参与办理,贷款到帐户是指定的(售房人或中介)。但通知人是购房人。

在贷款到帐时,实施交房环节。在合同中应规定,到款后几天内交房程序履行完毕。

贷款审核未通过,只影响交房,也就是题目中的"过户″。不影响房产不动产权证的过户。房产过户,以不动产权证改名为界。

出现上述情况,只能进行重新协商。①如果贷款是暂时影响因素,协商等待。交钱和交房都推迟。②购房人从其他渠道筹集资金。③按房款加利息分期付给售房人。④如退房就得商量损失补偿了。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手续,签订合同前,先到涉及到的单位咨询一遍,比如办证单位,该房证可不可以过户?比如银行,该房转让可不可以贷款?比如物业管理,有没有欠交物管费和其他纠纷?

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明确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对贷款审批及贷款次数、贷款审批未过的情况下解决途径。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都会允许买方申请三次银行贷款的审批:

1.如果买方三次审批贷款均未审批通过,那么针对具体原因,是可以找银行协商,征信不是严重程度很高的,都会有解决途径。再者说,三次银行贷款申请不是硬性规定约束,合同之外可以人情协商,卖方同意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再次申请。

2.如果确实是买方个人原因银行贷款审批不批或者拒批的程度,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也会约定允许买方在一定的时间(一般15天至30天)自筹银行贷款金额部分款项,以达成二手房买卖合同继续履行。

3.如果买方贷款未能审批且不能自筹的,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互不违约的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定金和首付款均可以无息全额退还的。

4.针对此类情况,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也是可以直接约定赔偿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互不构成违约的。

总之,合同是为了更好的履行条约达成的一致条件,并不是执行的固定标准。合同之外可以友情协商,但是需要一方有诚恳的态度,毕竟是自己一方的原因造成滞后。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条件的,也是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的。

不过,如果买方贷款审批确定不能通过及也不能自筹完成银行贷款部分款项的,构成单方面违约的情况下,违约赔偿是可以直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约定此种情况下买方赔偿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或者定金不退。

这里面就需要说明的是,定金和首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作为合同中买方交付给卖方的履约保证金,一般情况下合同违约遵循定金“双倍返还”的原则,对买卖双方都有约束作用。首付款是不具有“双倍返还”的约束力,买方违约的情况下,首付款是需要全额返还的。至于违约赔偿可以不遵循“定金法则”,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合同法规定许可的违约赔偿比例。

中国有句话“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出现题主的这种情况,不要急于去讨论违约的问题。人与人的打交道,是可以相互协商的。不能相互协商的,也需要积极寻找解决的途径与方法,可能卖方看到你的积极态度也可以宽限你的时间。“买卖不成仁义在”就是很好的诠释。

忠告需要贷款的人员,一定注意保护自己的征信,平时多注意自己的诚信行为。尤其是现如今,新版征信即将上线来临的时候,小到物业缴费行为和日常生活的借还共享资源等,都会有涉及征信的好坏与否。

不算违约!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在超市买条鱼需要20块钱,你手上只有5块,找A借钱,A不借,你觉得超市会5块钱给你吗?超市算不算违约?

找找其它的办法,A不借,试试隔壁王大哥呢?可能王大哥会有一些过份的要求,例如在他那里买个保险,或者存5块钱,1年以后还给你。

正规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会对后续的流程都注明一个时间点。

另外,一家银行不批,可以换另外一家试试,要么让你买理财产品,要么存一定金额的定期,要么利率高一点。但是不能无止境的换下去,以合同约定时间为主,人情理解为辅。

交易过程出现问题,不要首先想到谁违约,准备撸袖子开撕,应该先想办法解决问题才是关键。

对于大多数二手房交易来讲,如果买方实在是贷款贷不下来,又不能筹钱全款的,大多都以和平解约告终。

关于定金的问题,根据定金罚则,如果是一方在符合交易条件的情况下,无理由要求解约,另外一方可以要求赔偿。买方要求双倍返还,或者是卖方不退定金。

说说我真实的经历吧,我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后办下来银行房贷,后来房主反悔不卖房了,我把房主告上法庭,经过不到一年时间,我打赢了官司,通过强制执行,顺利从房产局拿到不动产证。在打官司期间,银行通知说原己通过的房贷因跨年失效了,法院和房产局不管房贷失效的问题,强制把房主的不动产证公告作废,给我办了新的不动产证。房贷失效是房主违约造成的,房主见我已拿到房产证,房主开始着急了,房款都没收到房子就改姓了,后来找我协商,我全款给了他,房主就把房腾空交给我了。

买卖二手房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

一、什么是一般违约?

一般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在二手房交易中,表现为交易双方其中一方因为某些原因在履行期限内明确表示不履约或延迟履行。

二、什么是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又称重大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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