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劳务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受劳动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调整;而劳务合同则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由《民法典》调整。
2. 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公民或法人,或公民与法人,无特殊要求。
3. 主体地位不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存在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双方始终保持独立平等地位,不存在从属关系。
4. 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需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用品;而劳务合同则无需规定这些内容。
5. 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动合同中的报酬遵循按劳分配原则,考虑劳动数量和质量;而劳务合同中的报酬则按等价有偿原则支付。
综上所述,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法律性质、主体要求、主体地位、合同内容以及确定报酬的原则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医院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有什么区别?
医院劳动合同制和聘用合同制有区别。根本区别是用人主体区别,劳动合同制是政府为主体的用人制度,聘任制是医院为主题的用人制度。
在上世纪计划经济年代,医院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称:固定工。
1986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和第99号国务院令,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行全面改革,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用人制度。
1986年以后医院招录的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但是招录的主管部门没变,审批程序没变,都是由政府劳动人事部门审批录用,和医院签属劳动合同。
聘任合同制是医院审批录用,并签属劳动合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不管是劳动合同制,还是聘任合同制都是医院职工,工资福利及各种待遇是一样的。
医院里面用工一般有三种:
1.有编制的,这种一般要通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进入。
2.合同制的,医院自主招聘的,占了很大一部分。实际上多数三甲医院合同制跟有编制的待遇没啥差距,同岗位都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量分配劳务费的。
3.临时工,就是为了保证某个短期岗位而招聘的,这种情况现在很少了,多数是直接外包出去了。
至于题主说那两种的区别,其实是没啥区别的,叫法不同而已,都属于合同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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