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注意问题有什么

法律观点 2025-08-25 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变更的注意问题有什么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吗?
  2. 岗位已调换,工资也已随岗位变更,但是劳动合同没有变更,这样有问题吗?
  3. 劳动合同约定随意变更岗位和工作地点合法吗?
  4. 用人单位主体变更,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吗?

员工调换工作岗位,视所签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选择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和相关条件,那么,发生工作岗位调整,双方最好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或签署补充协议,避免后续争议。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工作岗位,那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主进行工作岗位调整,不必变更劳动合同。但是,此种情况下,仍建议进行书面约定,留有协商证据。补充:《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岗位已调换,工资也已随岗位变更,但是劳动合同没有变更,这样有问题吗?

原则上来说,公司没有权力随意给员工调岗,因为在劳动合同上都有明确写明员工就职后的岗位。也就是说,公司随意调岗的行为是违法的。

一、员工同意后,公司才可以调岗

大部分员工在遇到公司调岗行为时,都会选择默默接受,一些黑心公司往往会借势完成调岗。所以,提醒每一位职场人,在遇到调岗行为时,不必惊慌,可视实际情况认真考虑,不合适的话,立即予以拒绝。

二、调岗后薪资待遇应该有所调整

实际上调岗给员工带来了烦恼大于机遇,所以为了“补偿”员工的潜在损失,公司应该对调岗后的薪资待遇做出一定调整,并获得员工的认可。当然,也有很多黑心公司会仗势欺人,员工因为害怕丢掉工作而委曲求全。

三、员工不同意,可选择继续留任

公司可以调岗,但并不代表你必须接受。如果你不想接受调岗,就以书面方式报告上级,并保留好证据。在此期间,你可以继续留任原职,若公司继续强迫调岗,你也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方法就是传说中的离职赔偿金,n或n+1。

四、在新岗位工作超1个月视为同意

但要注意,若你没有明确拒绝调岗,并且在新岗位待了超过一个月,甚至领取了新岗位的薪资,那么法律上也会视为“你已经同意调岗”。这种时候,你再想通过法律手段调整,就来不及了。

作者简介:科技公司资深项目经理,专注企业信息化领域解决方案,长期分享职场、科技、互联网等领域的优质内容,爱交朋友,感兴趣的朋友请保持关注。

劳动合同约定随意变更岗位和工作地点合法吗?

可以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从这条可以看出,《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主,同时应当兼顾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能否预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如果完全肯定,势必导致部分用人单位通过随意调整工作地点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完全否定,对一些工作性质特殊,确实需要经常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来说,对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可能会造成影响。因此,对本案争议焦点无论是完全肯定,还是完全否定,都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合理的做法应当是在肯定该种约定的同时,对该约定又给予必要的限制。

二、对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约定如何限制。首先,用人单位的工作性质是需要其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才能进行该约定,对不需要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及需要经常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用人单位中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劳动者不能进行该约定;其次,对该约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特别的说明;再次,即使符合前述两项规定,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必须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不能是其它目的。

用人单位主体变更,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有两种情况:1.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产生主体变更时,原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2、如果企业没有发生合并、分立情况下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用人单位工作而发生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没有规定,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

用人单位主体变更,需要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 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 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仍然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新的用工主体如需使用新的劳动合同,建议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主体、岗位、薪资或者期限进,变更,且将用人单位增加或者改变的条款添加到劳动合同变更书中。这样可以规避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到期不能终止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工龄需要加上。

如果先解除与之前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怎么补偿,工龄可以不重新计算,重新签订合同。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可以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至基础上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产生主体变更时,原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企业没有发生合并、分立情况下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用人单位工作而发生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可以不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至基础上重新签定劳动合同。

其实说白了很简单,只要公司履行好相关主体变更事宜,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正常处理即可。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注意问题有什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