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无钱还款被告了怎么判
把信用卡借给了别人,导致现在借款人一直不还钱,也没写欠条,这该怎么办?
没办法,只能找机会让你朋友写欠条,并且限定他在某一天之前还。欠款原因是借现金。千万不要写借了信用卡给他消费,因为你本来就是违规,否则银行除了追讨你的欠款外还有可能追加你信用卡违规使用。如果你朋友坚决不承认欠款,非法的手段我就不介绍了。合法的手段就是起诉,毕竟信用卡是他消费的,会有签名和商铺闭路电视。但是这是一个鱼死网破的方法。起诉他你必须花律师费,就算你赢了也不一定能把钱收回来,还要附上违规使用信用卡的罪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信用卡是信用信任不属于自己积蓄一种卡.随便取款或刷卡消费多功能卡的期间归还.认为消费就没必要享受不是自己的钱迟早要还的.一但还不起后果自负不堪设想好严重.限制出行不方便等等方面对吗?飞机火车能看不能坐现实生活中就有也存在大家早日就知道了.创业遇到困难资金周转不过来也不求人还可以的使用信用卡没几天就还了是应急处理事.你信用卡借别使用就是授权别人自作自受.说你是猪说你傻不相信.你有信用卡是讲信用的明智明白人懂规章制度.可能你信用卡持人中独一无二花言巧语讨好的人.耍小聪明懂事得到别人认可开心上船厉害谁知翻船了.做花花世界时代先锋讨好别人上当反而自己上当了.也许想引诱女性套路设置“助人为乐”下流手段没钱想到无耻不靠谱的阴谋就授权使用信用卡.你用完了女人象信用卡一样归还她家人.她家人没授权未同意给你现在翻脸了就想到信用卡对吗?对不对不是事是你的事信用卡.如果丢失或被盗可以报警处理好你不是.找律师帮你处理一下是否好你认为可以吗?.
信用卡仅限本人使用,他刷卡消费不还,你来还不就行啦这有啥可抱怨的,信用卡是银行给你的让谁用是你的权利银行的人也不可能天天盯着你,反正信用卡是办给你的怎么处分是你的事,但是欠了钱找你要钱准没错。
选择一挂失报警,当然这就要翻脸成仇啦。
选择二如果关系太近,自己把信用卡挂失然后自己把欠款还上,以后你就不会再借啦。
招商银行信用卡欠6万暂时没有能力还款,会坐牢吗?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正常使用的话,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既然到这个问题,肯定是听过这个罪名“信用卡诈骗罪”,这是专门针对信用卡非正常使用行为的一个罪名,并且对于透支金额5万这个标准也有所了解。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所以,这里面明确列明了触犯“信用卡诈骗罪”的几种主要情形,下面我们分别用具体的案例去结合说明。
对于普通持卡人来说,基本上排除了“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所以我们这里重点来谈谈“恶意透支”。
而两高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恶意透支”又有进一步的解释和标准: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标准其实相对清晰,只要对照是否有以上的行为就好了。我们结合案例来看: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仍大量透支,尤其是有长期“套现”、“养卡”等行为的
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仍大量透支,以及持续性的“养卡”、“套现”,这是很多持卡人的现状,也有很多人觉得这样没什么,周围很多人都这么干。
殊不知,这条是最明显的一个标准。可能很多情况下,银行主要以回款为目的,不愿意真的闹到借款人坐牢的程度。但是,只要真的到了报案这一步,基本上一抓一个准。
看个实际的判例:
文书号:(2019)苏0612刑初802号
事实行为:被告人蔡某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申领5张信用卡进行套现、刷卡用于消费。无法偿还之后委托他人帮忙“养卡”。合计透支信用卡本金13万余元,至公诉机关起诉时尚欠10.8万元。
判决:判处信用卡诈骗罪,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所以,“养卡”、“套现”是高风险的行为,需要赶紧终止。
2、透支后改变联系方式,逃避催收。
这一点很多人都已经知道,搬家、换手机号,逃避催收是明确的“恶意占有”特征。
文书号:(2020)吉0182刑初57号
事实行为:被告人白某伟申领建设银行信用卡,透支后逾期,被告人白某伟为逃避催收,更换手机号码,拒不还款。共计透支本金74943.20元。
判决:被告人白某伟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所以,信用卡逾期或者将要逾期,一定要主动跟银行沟通,表达还款意愿,协商还款方案。千万不能有搬家、更换手机号等逃避催收的行为。
3、使用虚假信息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
信用卡申领过程中,对于资料进行“包装”的情况很常见,但是这个“包装”行为如果上升到伪造一些基础材料,就有可能在逾期之后,成为持卡人有“非法占有”意图的证据。
文书号:(2020)皖1881刑初6号
事实行为:被告人程某红谎称自己公务员身份,伪造收入证明申领信用卡,并谎称妻子为公务员身份申领信用卡。两张信用卡共透支6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判决:被告人程某红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所以,持卡人的信用卡申领时如果“包装”过材料,那就尽量不要逾期,否则这可能是很大的风险。
总结一下,对于本人使用的信用卡来说,
最有可能导致触犯“信用卡诈骗罪”风险的行为就是伪造材料、套现养卡和逃避催收。
如果这三点没有明显的问题,一般不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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