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什么方面

法律观点 2025-08-27 1
今天给各位分享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什么方面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行政诉讼证据包括什么方面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行政案件诉讼中的注意事项?如原告是否需要提供证据?
  2. 行政诉讼中,可以当庭出具证据,有规定吗?
  3. 行政诉讼法91条中新的证据指什么证据?

行政案件诉讼中的注意事项?如原告是否需要提供证据?

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在所有的民事诉讼中,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如果拿不出证据,就有可能败诉。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般要拿出以下几方面的证据。(1) 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就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有没有和好的可能。原告既然要离婚,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可是,在离婚诉讼中,有的原告不是提出这样的证据,而是提出了公公、婆婆或者是岳父、岳母有哪些过错,这些证据不是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这样举证是错误的。(2) 要用证据来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数额、范围,并且应该说明存放的地点以及存放的方式等,还要提出夫妻共同财的分割理由,比如对离婚问题对方有过错,对家庭的贡献以及作出的牺牲等。(3) 要提供抚养子女的能力方面的证据。(4) 如果要求对方进行婚姻损害赔偿和经济帮助,也要提供对方有过错或者是自己这一方生活困难的证据。没有证据而只是提出要求,就要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第六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可以当庭出具证据,有规定吗?

  行政诉讼中,可以当庭出具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中,可以当庭出具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法91条中新的证据指什么证据?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新证据,是指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的证据。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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