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还批捕吗

法律观点 2025-08-30 6
今天给各位分享在公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还批捕吗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为什么又提请检察院批捕?
  2. 交警已经取保候审了到检察院还会不会逮捕?
  3. 在派出所已经取保候审,检察院怎么还要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为什么又提请检察院批捕?

取保候审必须要满足法律的规定才可以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第51条、第60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大道的大道的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大道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交警已经取保候审了到检察院还会不会逮捕?

会的,理由如下:

1、交警取保候审是安件尚在侦办当中,如果在后续证据收集中有新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罪,检察院肯定会批捕。

2、当然,检察院批捕后,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取保候审,重新办理取保的手续就可以了,案子移送到法院提起公诉后,不需要重新做取保手续,法院了解情况即可,最后判决如果不是缓刑就要对当事人进行羁押。

会的,理由如下:

1、交警取保候审是安件尚在侦办当中,如果在后续证据收集中有新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罪,检察院肯定会批捕。

2、当然,检察院批捕后,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取保候审,重新办理取保的手续就可以了,案子移送到法院提起公诉后,不需要重新做取保手续,法院了解情况即可,最后判决如果不是缓刑就要对当事人进行羁押。

在派出所已经取保候审,检察院怎么还要取保候审?

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到了检察院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到了检察院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到了检察院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在公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还批捕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