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资范围的收入包括什么
税前工资指的是什么意思,月薪是指税前还是税后?
税前工资是指还没扣税及各种费用的工资,也叫做应付工资。
而税后工资是指扣除掉代扣代缴的各项税费之后的部分,也叫实付工资,也就是我们拿到手的部分。
月薪有些人讲税前有些人讲税后。一般如果是企业给你开工资的话,一般是讲税前。如果是我们自己聊天提到的话,一般是讲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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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儿户口没迁工资属于家庭收入吗?
问问题的人总是这么出乎我的意料。
想要钱借口就多。真是不在女儿身上多刮一点都觉得对不住自己,又怕女儿不愿意。自己要拿又没有好借口回复。这样的父母我也是服了。
这样贪得无厌的父母也是少见。以前我父亲叫我还学费,我念念不忘到今天。不能原谅意难平。
现在看来我的父亲还算是好的了,他只要我还九年义务教育的学费,当然我早以加倍不止的还过他了。二十五岁之前工资都补贴家用了,二十五岁后他们就叫我自己存钱待嫁。我就大部分自己储蓄,一年就寄个几千块钱回家给二老。
我三十五岁才结婚,结婚两年了,户口还在娘家,不迁是因为村里有补贴一年480,要是像你这样想我可不敢把户口留在娘家了。好心做坏事。
有这样的想法,算封建残余思想很深啊。
女儿不管嫁出没嫁出,工资收入都是她自己的。
什么叫家庭收入,还需要上交工资,然后有封建大家长统一支配吗?什么年代了?
如果你是一个好的家长,会教会她,怎么用钱,怎么投资,怎么钱生钱,怎么合理分配她的工资,而不是笼统的一刀切——家庭收入。
如果什么都不教,只收工资做家庭收入,那会被女儿未来的婆家说没有教养的。这种思想要不得!
最低收入标准包含绩效(或奖金)工资吗?是如何规定的?
如何判定最低工资收入的标准?
最低工资收入,是我们国家要求对提供了国家法定劳动的群体给予的一种最低工资保障。目前的法律规定是《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3月1日开始实行。
最低工资的标准是要参考当地的就业者及赡养人口的生活费用的情况、当地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职工需要承担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情况。
当地的最低生活费用,我要跟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有关,在中西部地区可能养一个人一月500元就够了,但是到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一月2000元刹不住。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实际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也在不停的变化,现在每年基本增长2%左右。
职工平均工资,最近几年增长速度略有放缓过去的10%以上,现在多数地区8%到10%之间。
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说实话这是年年增长的,因为最低工资普遍在社会最低缴费基数以下。由于国家确定的社会最低缴费基数是60%,最低工资普遍在30~40%。通过这一条规定,实际上就透露出最低工资两年一调整不合理了。因为社会最低缴费基数年年增长,最低工资如果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的话,两年一涨,在第2年不仅不会造成工资稳定,而且会下降。这一部分国家应当优化,像北京、上海直接明确最低工资,不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这种做法更加合理。
就业情况也是要考虑的因素。大家都清楚、工资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就大,能够实现稳定就业的人数就越少。所以如果失业率上升的话,最低工资增长情况也堪忧。
实际上最低工资还包含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可以不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必须交纳工伤保险。
所以在制定小时工资的时候,还要考虑到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和就业稳定性等因素。
另外,有三类工资不属于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的。第一,就是加班费。第二,特殊工作情况下支付的补贴。第三,职工福利费用。
说起工资来也很简单。最低工资也是按照1990年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包含内容来确定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确定,实际上只有6大类:
第一计时工资,第二绩效工资,第三奖金,第四津贴补贴,第五加班加点工资,第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实际上绩效工资和年终奖之类的待遇都属于奖金类,所以可以包含在工资里面。
又由于这些奖金类不属于排除在外的最低工资内容,所以可以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尤其要注意加班费不可以。
这就是有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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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包含: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够领到自己心仪的工资,让自己的生活更加有保障。
作者:HI木易子杨
最低收入标准是劳动法规定的,你所在地每月劳动的最低支付工资标准。如果你的单位每个月给你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那这个单位就违法了。
一个人的收入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现金奖励”。
你的月收入至少包括这几部分,这几部分高于最低收入标准,就是合法的。
因此,最低收入标准不是和基本工资作对比,而是说你的当月的收入整体情况。
如果,你一个月基本工资只有100元,但是绩效奖金有10万元,那你也是高收入人群,你的整体收入也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也不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只是保证饿不死。现实中基本工资一般都高于最低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就超过了最低基本工资。
很多人误以为,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是不合法,其实不是这样的。行业不同,薪酬支付和组成内容形式就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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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认定后、前12个月的工资?
谢谢邀请
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应该是指被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时的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该工资基数用来计算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以及作为核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资基数,但是如果该工资数额低于职业病诊断前十二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60%的,要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予以计算。
两个都不是!
《条例》规定是“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由于包括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原则,都是缴费与待遇匹配,也就是按照缴费额多少计算待遇。因此,社保部门就是按照诊断为职业病时,本人的缴费工资来认定“本人工资”。而本人缴费工资。不一定等于诊断前或者认定后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尤其是民营企业,很多都不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性收入,申报、核定缴费基数(工资)。
谢邀!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赔偿确实是有按职工个人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赔偿标准的规定,但是,这个提法并不一定是某一个工伤者本人绝对的工资平均值。
这是因为工伤保险这一块,有可能是一个企业统一按某个数作为平均工资来缴纳工伤保险,也可能是整个辖区的企业全部按一个数额作为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那么,工伤保险赔偿的月工资数额也就统一按这个缴费工资来确定。
在一个企业中,本人工资包括有计件、计时、夜班、津贴等等,企业缴费不可能逐人按实际数额缴工伤保险,也不会按最高工资那个工人的数额来缴,而工伤保险所也不允许企业以最低工资那个工人来作平均值缴,所以会以整个地市的职工平均工资来作一个基数缴费,所以以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工资也是正常的。
如果是以企业自己上报的职工工资来缴纳工伤保险,如发生赔偿时的月工资数与工伤者本人工资有差额时,工伤保险条例有一条是工伤者可以仲裁的方式要求企业补足这个差额。那么,这个矛盾也就与工伤保险所无关了。
以平均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额,一定会出现赔偿的月工资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或高于本人工资的情况,这是很正常的事。所以工伤者个人不要纠结于”个人工资”这个词语上,你必须弄清楚企业是按什么工资数额来缴纳工伤保险的。
你说的两个都不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指伤前或确诊职业病前十二个月的缴费平均工资,比如你是2020年3月确诊职业病,就从2019年3月份开始到2020年2月的平均工资。
这里说的平均工资,不是你的实际领取工资,而是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按理论上说,两个应该是一致的,但在实际当中,会存在差异,因为很多单位没按规定按职工实际收入缴费,低于实际工资,或者超过了缴费基数的300%,都会有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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