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形式要求有哪些
私人借款,写借条好还是借款合同好?为什么?
你好,私人借款,写借条好还是借款合同好呢?
首先我解释一点:借条从法律上来说,性质就是借款合同,只不过因为大家看多了银行借款合同,就认为借条和借款合同不同。借条就是简单的借款合同。
那么如何写借条呢?
借条是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书面凭证,因此,要使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条必须具备要求。有几点必须注意:
1、明确的借款人(借款方:债务人)和贷款人(出借方:债权人),双方姓名一定要准确,不能用小名、别名、曾用名。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
2、明确的金额,必要时要有大写。
3、明确的借款期限(可以不写)。
4、利息约定:以不超过月利率3%为原则。
5、是否需要担保人。
6、借款日期。
7、借款用途。
8、借款支付方式(可不写,但当面支付现金的,要求出具收条,银行或微信转帐的,要保留支付凭证) 。
总之,借条只有符合要求,在万一发生纠纷时,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好,您应该想问的是借条与欠条,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人可能认为借条与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较大区别的。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的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 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一般来说借条更好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有点概念上的错误,借条跟借款合同其实都是一回事,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么借条就是最简单的借款合同,在现实生活当中的,大家可能就是为了叫着方便,随意的就把这个叫借条了,其实如果严格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借条还是合同的一种性质!
只不过借条的内容比较简单而已,没有大家说的借款合同那么复杂,所以如果只是私人之间简单的一个借款,比如,某某借了对方几百元钱或者几千块钱,那么打一个简单的借条就可以了。
但是再简单的借条,一些关键性的要素还是有的。比如,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借贷的金额,利息,归还的期限,以及借款人最后的签名等等,这些都要注明清楚。其实这些都是合同的最基本的几个要素,这个就是最基本的合同。
当然如果您除了这些基本要素之外,还有额外的一些约定,比如,有抵押财产或者有担保人,或者是比较复杂的一种借贷关系,那么涉及的条款自然会多了,就成了大家所认为的借款合同。
其实这两者是一回事!您约定的内容少就是借条,约定的内容多就是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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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私人借款,出具借条即可,但无论是合同还是借条均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凭证名称一定要写为“借条”,不能写成“欠条”
2.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特别是本用于夫妻二人生活或经营的数额较大借款时,借条上注明借款用途也能够用于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3.交付方式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建议数额较大时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出借资金。
另外,借款数额,出借人,借款人,借款利息约定等均需要明确约定。下面有一份模板,供参考!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借款合同属于行政合同吗?
不属于。
和贷款分期买车差不多,如说我们今年购了6台北奔,市场价格56万,我们只支付30%首付款,剩余的分3年分次偿还。
在偿还租金完毕之前车辆归北奔厂家公司所有,当偿还完毕后,北奔公司出具所有权转移证明,汽车的所有权才归到我们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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