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一方承担吗
协议离婚,其中一方所负的债务该怎样进行偿还?
题主的问题里面其实是两个问题:一,离婚双方之间怎样分担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发生的债务?
二,离婚双方如何共同面对债主?
准备离婚时,双方应在离婚前以夫妻共同财产将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发生的债务予以清偿。如果是个人债务,就应当由离婚双方与债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个人债务的偿还方式!
如果是一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欠下的个人债务、其离婚财产分割后的个人财产足以偿还其个人债务、且债权人书面同意债务人在离婚后清偿个人债务,这样的情况下,离婚双方就双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欠下的相关债务所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对双方就具有约束力,债主也不会在双方离婚后再将离婚双方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双方承担清偿债务的连带责任。
如果离婚时双方没有就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发生的债务(即使是个人债务)与债权人协商,就冒然商定债务偿还方式的,这样的债务偿还协议对离婚双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有待确定,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离婚偿债协议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双方离婚时的债务偿还协议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认为该协议损害了自己合法权益时,就可以将离婚双方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双方承担债务清偿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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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方的债务如何偿还,首先要看双方协商约定。双方协商好共同偿还,或者按比例偿还,并且写在离婚协议书里,对双方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对外欠债不愿意共同偿还,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不愿意偿还一方应当有证据证明对该笔债务不知情,且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或者抚养孩子等。那么这个债务就是欠债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上应当是其本人偿还,另一方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一方有负债离婚,负债如何分配?
一方在有负债的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该部分债务,要根据负债一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对外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有据证证明,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那要看借债干什么用了。
如果一方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了,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也就是说离婚时一人要承担一半。如果一方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用途,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他个人偿还。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纯属个人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是夫妻共同借的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应该由他个人承担,我国婚姻法上有相关规定,这一规定体现了公平正义,对于一些因赌博嫖娼吸毒等恶性欠债,离婚由个人偿还,不会因离婚分割债务。
相反,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共同举债,当然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偿还。
离婚后一方承担所有债务可不可以?
夫妻双方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夫妻共同债务,想通过离婚的形式脱身无疑是不可能的。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离婚协议仅对夫妻双方生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夫妻双方即便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债务归一方承担,并经民政局登记备案,也不影响债权人对夫妻双方主张权利。离婚协议的约定仅能够保障夫妻一方在一起承担的还款义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依据合同法的法律法规,只要是具有独立行为的法定责任人,在自愿的承诺下,和任何人签下的协议,只要不是处于胁迫和威逼下签下的任何协议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就如楼主所提,离婚后一方承担所有的债务可不可以的这个问题,只要另一方愿意承担所有的债务,又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法律能够认可,当然是可以的。
要是按照正常的离婚案例来说,一旦恩断义绝,在经济上恨不得把对方往死里整,巴不得对方在经济上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就没有主动承担起所有债务的傻瓜,这是很不正常的行为,很可能就存在婚内约定假离婚的嫌疑。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法律同时还规定,只要是在婚姻期间内,为了家庭生活所欠下的债务,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欠债,依法双方都有共同担负起还债的责任。
就有极少一部分离婚的夫妻,由于被所欠下的债务困扰,为了保住财产当老赖,一方宁愿牺牲自己,把财产全部送给对方,离婚后照样履行夫妻的义务,过着离婚不离家的夫妻生活,双方就践踏道德的底线了,是不可取的。
总之,做人一定要讲人品,讲信誉,要敢于做一个有担当,负责任的人。才会受到人们的尊敬,也才配做一个堂堂正正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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