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检察院哪个部门处理

法律观点 2025-09-0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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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案件申诉,不服最高法和最高检驳回,案件应该怎么办呀?

刑事案件申诉,不服最高法和最高检驳回,案件应该怎么办呀?

无论高法或高检驳回不驳回,你首先要做到的是祈祷自己能活到100岁。否则,很难等到申诉平反的那一天的。我认为什么事都看开一些,所谓的有罪之身也活那么多岁,清白一身也活那么多岁。死后有钱坟大一些,没钱死后坟小一些,与有罪无罪都没太大关系。与其苦苦去耗时间去申诉还不如自我安慰愉快过一生。

法律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是反映事实的依据,因此,提供的证据越完整,越可信,则反映出的事实就越清晰可信,越有助于法官判案。当然,如果法官枉法裁判又当别论了。尤其当下枉法裁判法官比比皆是。遇到此,往往就需要长年甚至终身申诉了。很无奈。很多人都会忍气吞声自忍了。只能寄希望未来监察委了l唉!

你好, 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 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凭证据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厅申诉, 如果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同样驳回, 此案的司法程序终结。仍然不服怎么办,是不是就不可以继续申诉了呢, 也不是, 要申诉就得要新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2条有“对申诉应当重新审判的法定情形"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应当重新审判; 如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有新的证据证明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有新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与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或者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等情况, 就可以申诉重新审判。否则最高法和最高检不予理睬, 该案只能依法息诉。

到底是有新证据出现还是有资深法律人士也认为不妥,或者纯粹你自己不服,如果仅仅你自己不服那劝你不要继续申诉了,纯粹是浪费司法资源和你自己的精力。从一审到二审到申诉经过那么多道程序和法官检察官都已做出认定,说明认定是有依据有证据。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不是依据你个人的判断,是由很复杂的法律规范规定的,由很多经过专业学习和多年司法经验的专业人士来维护的,如果每个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认定公平正义去行为的话,那这个社会早就乱套了。

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

具体法律依据

由最高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最高人民法院驳回的刑事案件属于终审裁定。

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首先,必须认真履行刑事申诉被驳回后,明确双方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所谓被害人一方不愿履行的,被判刑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分清双方的责任。再根据已分清责任形成的新证据,再提出申诉。

只要你找到充足的,有力的新证据。你还可以继续去申诉。建议申诉前找个有这方面专长的律师再审查一遍。看一看有什么需要补充或修改。

虽然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申诉。但如果你没有新的强有力的补充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不予受理。

所以。你先要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证剧。自身确实没有错的,都会找到即重又有力的法码。一切还是有可能的。

善恶有报,如影随形。不祸无门,惟人自召。且行且珍惜。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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